市应急委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于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各类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安全责任
各县(市、区),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要持续加强对本区域、本系统各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统筹疫情防控和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要把抓好关键时期的安全防范作为重大考验,自觉当先锋作表率,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抓严抓细抓实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为我市疫情防控大局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
抓好预案制修演练,落实组织实施责任
一是加强预案评估、修订和演练。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依据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做好本区域、本系统疫情防控条件下灾害事故预案的动态评估和编制修订工作,并将相关预案(方案)纳入本地区、本系统应急预案体系;要强化桌面推演和实战演练,不断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二是落实预案组织实施责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科学、安全处置,加强与疫情防控部门的会商研判,强化灾害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疫情风险评估,加强现场处置的疫情防护,做好队伍准备和物资装备储备,确保统一指挥、快速响应,将灾害事故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集中隔离点、方舱医院、定点救治医院等集中和救治重点场所应完善防坍塌、防火灾、防自然灾害等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同时要前置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
加强风险隐患整治,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近期,省内外发生多起事故,我市也连续发生多起交通、火灾引发的亡人事故和意外死亡事件,各级、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一是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排查和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要部位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强化涉疫区域内的风险管控。要督促各企业各单位充分考虑疫情叠加致灾因素,有针对性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完善防控措施,坚决杜绝事故发生。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集中隔离点、方舱医院、定点救治医院等集中救治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特别要加强建筑、消防、电梯等特种设备、防自然灾害、防火灾、防坍塌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立行立改。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两客一危一重货”、渣土车等重点车辆管控,严查电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严防群死群伤事故。要抓好消防安全治理,针对疫情期间电器使用量增加和工厂赶工赶产等情况,加大居民社区、村级工业园、自建房、“三小”场所等重点场所区域火灾防范,紧盯“两个通道”、电动车火灾防控等关键环节,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攻坚。要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督促企业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督,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强化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严防基坑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高坠等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预警信息发布。针对预警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市相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和部门要及时发布有针对性的预警信息和公众提示信息;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做好预警传播,通过微信、新媒体等多种线上线下传播渠道,确保信息及时传播到涉疫区域和有关涉疫人员,并针对涉疫区域采取有针对性的预警响应措施。
强化应急准备措施,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一是加强应急值守、态势研判和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落实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加强值班备勤,密切全面掌握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动态。强化灾害事故态势与疫情防控形势研判,前置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确保安全高效处置各类险情和涉疫应急情况。要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要按时向市委市政府、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二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市相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和牵头应对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所发生的险情灾情,进行综合研判并及时启动响应,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还应视事态发展情况,必要时提请调整响应级别。
三是加大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市相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市牵头应对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加强远程指挥,及时与属地政府和现场指挥部开展会商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