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7月20日前要完成全市第一批次属地专项检查,其中江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和涉粉作业3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涉粉作业10人至29人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截至7月19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已顺利完成,100%覆盖检查企业本次专项整治对象140家,发现涉及“铝7条”、“粉6条”隐患154项,并对38家企业采取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暂时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现场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对照时间节点,在8月20日前完成第二批次属地专项检查。第二批次是对第一批次执法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的企业进行复查,如果企业存在“钢8条”“铝7条”“粉6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仍未主动自查自改的,应急管理部门将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查”,依法从严处理;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弄虚作假、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公开重点曝光。
安全生产基础科供稿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