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周永庆同志带队督导检查我市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甄晓汉同志全程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台山市金桥铝型材厂有限公司、鹤山市巨隆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听取了企业汲取清远“4·3”事故教训及落实4月8日全省警示教育视频会议部署的情况,深入企业铸造车间现场,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重点检查企业落实“铝七条”的情况。此次检查共发现涉及“铝七条”隐患问题9项,其中台山市金桥铝型材厂有限公司4项、鹤山市巨隆铝业有限公司5项(重大事故隐患2项)。
周永庆同志强调,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要认真落实清远市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4·3”爆炸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要求,组织全体员工反复学习“铝七条”、安全生产“一线三排”等措施要求,观看剖析省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对照“铝七条”要求,全面客观开展自查自纠;江门和台山、鹤山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跟踪督促2家企业抓紧落实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在日常执法检查时要将“铝七条”作为重点纳入执法检查内容,加大执法力度,提升铝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甄晓汉同志表示,对于省检查组发现的隐患问题,我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将紧密跟进,严格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同时,按照省检查组的工作要求和检查标准,对我市另外8家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进行再检查,坚持高标准排查治理涉及“铝七条”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下达行政执法文书,责令台山市金桥铝型材厂有限公司限期整改,责令鹤山市巨隆铝业有限公司立即对铸造车间停产整改。
安全生产基础科供稿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