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狠抓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我市深入部署推进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一是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摸底排查。各地、各部门深刻吸取国内外重大爆炸事件教训,迅速开展经营储存及使用硝酸铵等爆炸性化学品企业排查摸底,建立台账,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硝酸铵等爆炸性化学品全覆盖检查,全面组织清查辖区内涉及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生产、储存及使用情况的储存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管控硝酸铵等爆炸性化学品安全风险,督促严格落实购销许可审批和流向信息登记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使用硝酸铵等爆炸性化学品行为。二是持续有效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以《江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为抓手,持续有效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储存及处置、涉及危险货物装卸及储存的港口码头和物流仓库、科研院校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抓好事故隐患管控措施“回头看”,压实压紧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整治安全条件不合格、超量储存、超期堆放、混存混放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三是加强风险研判,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当前高温、雷雨、台风等特殊天气频繁,各地、各部门认真开展风险研判,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制度,提前预警、提早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各企业自觉加强物料储运安全管理,定期巡查检查仓库、储罐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遇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保障应急响应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