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信访局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这一主线,研究推动“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推进法治信访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
市信访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组推进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党建、信访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督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习近平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民法典、宪法等内容。其中2021年4月9日,同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立志做党光荣传统和优秀作风的忠实传人 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重要论述摘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理论武装。2021年9月8日,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研究推动落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信访理念,着力推进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信访法律服务、复查复核律师工作室、涉法涉诉积案化解、法治信访宣传等工作,不断提升信访系统法治化水平。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群众信访诉求
市信访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认真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规范办理信访信访事项。
(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信访问题
一是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压减办理时效。将初信初访受 理转办时间由原来的15天压减为5天,办理时间由60天压减为30天,进一步提升办理质效,减少重复信访和矛盾上行。截至12月底,我市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100%,重复信访占比25.22%,信访事项按期答复率100%,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满意率等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大批信访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如江海区专门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源头治理督查工作小组,每天到工地开展巡查,发现某施工项目现场有工人反映欠薪问题后,当场仅用半个小时就完成调处。
二是落实全员包案,压实工作责任。今年10月起,全市信访系统推行初次信访事项全员包案督办工作制度,按照每人包案不少于30宗信访事项的要求,压实责任推动问题化解。截至目前,我市信访干部全员包案共3批1480件,第一批922件已全部化解,信访部门满意率为97.72%,责任部门满意率为97.88%,排名全省前列。第二、三批正在推进化解,按期办结率100%,截至目前群众满意率均高于93%,部分未到期事项正全力推动化解。
三是压实闭环管理,提升化解质量。我市认真按照提高初次信访事项效能工作要求,压实属地责任,扎实做好台账填报,努力推动问题化解。在省局12期通报中,有10期通报我市的填报合格率和综合办理效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针对个别信访事项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将加强对责任部门业务监督和指导,切实提升办理成效。按照进京访事项闭环管理的要求,市信访局对第一批2宗、第二批1宗进京访事项开展专项督导,落实县委主要领导包案处理,认真细致核查上访人反映诉求,耐心做好政策解释疏导和人员稳定工作。目前3宗进京访事项均为稳定情况,第一批2名上访人30天内无发生进京访,已闭环结案。第二批1人从11月4日进京访后,已超过30天没有发生进京访。
(二)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切实解决信访积案
我局把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重复治理信访问题专项工作方案,挂图作战、倒排工期,从严从快推动积案化解,中央交办的289件重复信访事项已全部完成调处,汇报化解率为100%。截至目前,国家局审核认定化解274件,审核化解率为94.81%,督办信访(倒流)率为2.1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大批涉及民生领域的突出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调处,化解质量得到群众高度评价。通过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信访问题制度,大力推动突出信访问题化解。我市今年46宗市领导包案已于6月底前全部化解,一批群众信访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应。
(三)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一是律师参与接访释法疏导。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均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每天进驻接访大厅,并参与各类信访业务办理工作。其中,全市信访系统通过聘请律师进驻接访大厅,今年共为801批1801人次的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做好释法疏导工作。如2021年8月,信访人来访反映有人将装修污水排入其鱼塘,导致鱼大量死亡,损失重大。驻点律师现场向信访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建议通过和解、调解、民商事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其合法权利。经疏导,信访人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二是依法推进复查复核工作。今年以来,市、县(市、区)两级信访部门共收到群众向江门市人民政府递交复查复核信访事项188宗,其中申请复查142宗,申请复核46宗;受理92宗;不予受理83宗;维持原处理、复查意见44宗,撤销原处理、复查意见47宗。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复查复核律师工作室,为复查复核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全市复查复核律师工作室共接待群众来访303批493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66份,其中建议原处理或复查单位进行纠正的32份。经律师接访解释或参与协调后,有152件事项现场得到化解,来访群众表示接受调处意见。
三是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我局已协调30个市直部门开展完善分类处理诉求清单,确保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反映的合理诉求得到依法处理。针对房地产领域、涉法涉诉、土地领域、劳动保障领域、征地拆迁领域等突出信访问题,制定了《关于落实部门和地区责任 解决当前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建立10个专项工作小组负责依法开展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四)推进信访超市标准化建设,推动“信访超市+外送服务”工作模式
今年,我市全力推进县级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标准化建设工作,采取“信访超市+外送服务”的工作模式,实行“信访服务、调解优先、援助帮扶、诉讼断后”全链条递进分层多元解纷综合服务机制,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群众诉求。线下“实体店”由多个职能部门进驻、社会力量参与,统一受理、办理群众来访诉求,让群众就像在超市购物一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就解决问题。特别是各县(市、区)“信访超市”内设有巡回法庭,群众涉法涉诉信访诉求能现场导入诉前调解程序,简化审理流程,依法推动化解。如新会区、恩平市“信访超市”巡回法庭快速现场处置了多起消费纠纷,依法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外送服务”是我市首创的信访服务新模式,全面融合专业力量组建多元解纷人才库,整合现有的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驻点民警、驻点法官、社工等法律服务资源和基层心理服务资源,根据群众点单下沉网格,外送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同时,依托“粤平安”群众信访诉求矛盾纠纷化解综合服务应用,群众可“线上”提交诉求,“信访超市”指挥平台可调度人才库专业力量精准外送调处服务。“信访超市+外送服务”运行以来,共受理群众诉求共7863件,办结率为98.6%,为357人次群众提供诉求调处“外送服务”,源头化解一批基层矛盾纠纷。推动“信访超市+外送服务”工作模式以来,群众满意度提升了43%,工作成效初显。
(五)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信访氛围
市信访局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开展宪法学习专题活动,向宪法宣誓。落实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达到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强化干部法治意识。通过强化学法普法,2021年干部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为100%。结合理论和信访工作实践经验,组织信访干部学习如何运用民法典解决好问题楼盘、物业管理、承包经营等信访突出问题,为信访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指导。通过微信公众号转发《民法典》《信访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宣传信息6条,宣传发布全市信访系统依法推进信访事项化解的典型案例信息15条,营造法治信访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不够,个别干部停留在学习文件、传达文件上,学习研讨不够充分、理解领会不够透彻,在处理信访工作中还存在凭工作经验、按照老规矩老办法办事的问题。
二是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不到位,个别市区存在重维稳、轻维权的思想,发生越级上访后侧重力量于疏导教育,没有实施解决信访问题。对于重复信访治理的质量仍需提高,目前个别案件仍有倒流苗头。
三是落实法治信访建设的探索创新力度不够,如在今年推进“信访超市”建设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发挥驻点律师和基层站点律师作用,发挥人民调解员机制,真正实现多元调解、马上解决的机制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
四、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普法学习宣传,弘扬法治精神,构建我市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加大法治宣讲学习,提升机关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学习列入局领导班子年度学习计划,局领导带头学法,提升信访干部法治意识,强化机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加强法治信访的宣传力度,积极传递群众依法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才能得到有效化解的信息,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避免缠访、闹访和越级上访等问题,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二)坚持法治信访,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依法分类处理工作,确保群众信访事项依法分类解决。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引导来访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综合运用传统方式和新媒体手段加强法治信访宣传,形成信访人依法维权、理性信访的社会氛围。针对个别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要加大依法处理力度,及时联动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依法打击,切实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三)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信访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信访基层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律师等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