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门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创新,着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挥“头雁”效应,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曙光同志认真履行依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局党组成员,充分发挥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指导各业务科室依法依履职、开展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法治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重要保证,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今年恰逢《信访条例》颁布15周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学习宣传工作,推动落实法治宣传各项工作落实。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重要论述,并举办宪法宣誓仪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带头深入学法。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宪法、《民法典》等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二是个人开展自学。全体干部重点学习《宪法》、《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新修订通过的《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法律理论知识,打牢法治建设基础,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学法。三是以考评促学习。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每年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一次集中学习、一次普法考试,形成了领导带学促学的氛围。2020年我局普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全部达到100%。
(三)加强法治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信访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督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部署,进一步健全信访矛盾化解机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依法规范信访工作。今年,按照省统一部署,更新了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并已于7月28日正式上线运行。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依托《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对标国家信访局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和规范,设置了限时提醒、办理审核、信访满意度评价、回访等业务功能,推动信访事项依法及时有效处理。同时,针对新系统上线应用问题,先后三次组织市、县信访部门通过信访视频系统参加全省一体化信访信息培训班,一次举办全市信访业务培训班,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信访业务规范化流程,集中研讨我市信访法治化专业化建设情况,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法治化专业化的新模式,进一步提升依法治访水平,强化业务能力。
(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专业化建设。一是专业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为提升信访业务法治化水平,从2017年来,我局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律师团队进驻接访大厅并参与各类信访业务办理工作,今年已聘请广东良匠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每天有律师进驻坐班接访。广东良匠律师事务所派出12名专业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队,每天派驻1名律师到市人民来访接待厅值班,积极参与接访工作、甄别信访事项、开展法规宣传等工作。驻点律师共为101批284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来访群众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大力营造法治信访的良好氛围,有效减少了群众缠访、闹访现象。二是引进中立法律服务提升专业化水平。在原有法律团队的基础上,我局于今年积极探索其他共建模式,与市法学会中立服务社建立合作机制,在市、县两级设立复查复核律师工作室,强化中立法律力量参与信访法治化建设,提升信访工作专业化能力。目前,该工作室于4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三是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推动类案化解工作。机构改革后,结合各职能变化,我局已协调30个市直部门开展完善分类处理诉求清单,建立10个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开展信访类案化解工作,确保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反映的合理诉求得到依法处理。
(三)加大矛盾攻坚化解力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全力打好信访突出问题矛盾化解攻坚战。今年以来,国家信访局交办“国专件”2批共2件,目前已上报办结2件;省信访局交办“省专件”4批共53件,已全部依法依规办结。二是积极落实党政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各地各部门排查梳理突出信访问题,每年制定包案事项清单,通过领导包案推动问题化解。今年,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共包案211宗,目前已办结162宗,未办结49宗正在推进调处化解中。三是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信访局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市成立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化解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了以镇街综治中心为工作平台的镇村访调联动方案、信访系统与司法系统的访调对接方案和统筹协调方案,强化信访、司法行政工作联动,坚持依法依规、协调联动和问题导向三大原则推进,明确推进工作的具体时间表。同时制定印发《江门市“访调对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工作指引(试行)》,明确“访调对接”事项受理范围、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推动我市信访矛盾多元化解。
(四)强化法治宣传,推动问题依法化解。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宣传。7月10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刘曙光同志带领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民法典》等内容,切实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规范我市信访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每年派出领导干部到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旁听庭审、观看公开开庭、庭审直播等,以生动直观的形式达到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推动使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常态化。二是举办全市信访系统《民法典》专题讲座。7月17日,我局邀请了市讲师团成员、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李静染同志作宣讲,结合理论和信访工作实践经验,讲解了如何运用民法典解决好问题楼盘、物业管理、承包经营等信访突出问题,为信访干部工作中学好用好《民法典》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三是抓好普法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民法典》纳入普法责任清单,通过网络平台、宣传栏、宣传手册、LED屏幕等途径向群众宣传《民法典》、《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提高人民群众法治信访意识。我局先后2次联合蓬江区信访局开展《信访条例》颁布15周年普法宣传活动和网上信访宣传活动,组织群众参加有奖知识问答、派发宣传册子,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市人民来访接待厅LED屏幕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报等方式,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
一是依法办事的意识还不够牢固。在处理信访工作中还存在凭工作经验、按照老规矩老办法办事的问题。
二是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在依法分类处理群众反映诉求存在甄别分类不准确、受理审查不严、信访事项办理要件缺失等问题。
三是学法用法还需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不够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法律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开展普法学习宣传,弘扬法治精神,依法依规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我市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加大法治宣讲学习,提升机关依法办事能力。一方面,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治信访学习,健全完善干部学法制度,把法治学习列入局领导班子年度学习计划,局领导带头学法,提升信访干部法治意识,强化机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加强法治信访的宣传力度,积极传递群众依法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才能得到有效化解的信息,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避免缠访、闹访和越级上访等问题,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二)坚持法治信访,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依法分类处理工作,确保群众信访事项依法分类解决。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引导来访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综合运用传统方式和新媒体手段加强法治信访宣传,形成信访人依法维权、理性信访的社会氛围。针对个别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要加大依法处理力度,及时联动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依法打击,切实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三)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信访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信访基层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律师等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