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持续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江卫函〔2022〕141号)等文件精神,经机构自评申报、县级初审评估、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对2023年各地推荐的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抽查评估、书面复核,经局长办公会审议,网站公示等程序,评定江门市中心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为江门市第二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现将获评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第二批获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厚植老年友善文化,优化就医流程,提供友善服务,落实便利老年人就医各项举措,不断提升老年人就医体验。各地要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对已获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进行持续督导,进一步提升创建实效,广泛发动更多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评,不断提升创建实效和覆盖面,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友善医疗服务,增强老年群众就医获得感。
附件:江门市第二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