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抗旱救灾防病预案》的通知
卫监发〔1998〕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救灾防病工作,我部在《救灾防病预案》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全国抗旱救灾防病预案》,现印发给你们,供在抗旱救灾防病工作中参考。
附件:全国抗旱救灾防病预案
卫生部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全国抗旱救灾防病预案
旱灾是我国经常发生的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旱灾与其他自然灾害的特点有所不同,它是一种非突发性的渐进性大面积灾害,威胁灾区群众健康的首要问题是饮用水匮乏和食物短缺。为在旱灾期间保障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我部在《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基础上,补充制定了《全国抗旱救灾防病预案》,供各地在开展抗旱救灾防病工作中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体制、明确职责
受灾地区的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救灾防病领导机构,把灾区的卫生防病工作纳入当地救灾、生产自救的工作中去,明确领导负责人,协调做好本辖区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等各项工作,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预防和控制传染病、饮水污染、食物中毒的预案,要落实组织措施并做好各类必需药品、器械、物资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疫情,应当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力求迅速把疫情控制和扑灭在初发阶段。
要做好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向上级及相邻地区通报疫情。要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进行防病治病和技术指导,做好消毒药械供应的协调工作,卫生部成立专家咨询组对全国重大疫情和中毒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提供技术咨询。
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及时向新闻媒介提供导向性的卫生防病宣传材料;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重点抓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
旱灾地区防病工作必须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抓好由缺水、缺粮及其污染引起的卫生问题,预防肠道传染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事故,同时还应预防中暑的发生
(一)饮水卫生与水质监测
旱灾期间,做好饮水卫生工作,是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的关键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一方面要保护好水源,另一方面也要千方百计寻找新水源,认真做好饮用水水质处理和水质监测工作,保障饮水的供应和安全卫生。
(二)食品卫生与食物中毒处理
要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好灾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食用腐败变质食品和误食有毒野生植物,预防食物中毒发生。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遵照《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94)及时进行处理。对粮食不能满足基本需求的严重旱灾地区,应积极组织供应必要的救援食品。
(三)中暑的防治
夏秋季干旱往往伴随出现持续高温干旱、强辐射天气,如果再加上小气流(无风或小风),就更加重了对人体的热危害,尤其是在从事长时间的重强度体力作业时,往往使人体出现蓄热体温升高,最终导致中暑。因此,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预防中暑的发生。
(四)媒介生物的监控
旱灾期间的疾病监测、疫情报告和传染病控制,按照《全国救灾防病预案》执行。总的说来干旱是不利于媒介生物生存繁殖的,旱灾情况下,各类媒介生物密度会呈下降趋势,相应的媒传疾病亦会下降。但在局部范围,在一定条件下密度仍可上升,从而引起相应的媒传疾病发病率的上升。因此,对媒介生物的监测控制仍然是抗旱救灾防病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抓紧、抓好。
(五)加强人畜粪便,垃圾、尸体的处理
旱灾发生时,及时处理人畜粪便、垃圾、尸体十分重要,它是保护环境不受污染、预防传染病的重要措施。
(六)强化健康教育,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把卫生保健的科学知识广泛传播到社会人群中,让灾区广大群众掌握搞好饮水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中暑防治的卫生知识和办法,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三、药品、器械、物资供给及经费筹集使用
(一)药品、器械及物资的供给
1.在旱灾防病期间及灾后,各灾区医药、化工的生产、经营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好药品、生物制品、器械、消毒药品的生产、供应工作。灾区的卫生部门要及时地把防病治病所需的药品、器械及消毒用物资的品种、数量报当地医药、化工、商业等供应部门。
2.对供应有困难的药品、器械及消毒用物资,及时上报,以便协调。
3.为了更加有效、快速地做好受灾期间和灾后疾病防治工作,各灾区卫生部门应主动向当地有关主管部门通报防病治病情况,以便及时做好有关药品、器械和消毒用物资的生产、供应工作。
(二)经费筹集及使用
旱灾防病所需经费,应本着政府负责、自力更生为主、多渠道筹集的原则,给予切实的安排和保证。
1.中央及各受灾省及地方政府,应安排必要的抗旱救灾防病紧急补助经费,由主管部门结合防病预案的实施,统一安排使用。
2.中央及地方政府安排的救灾经费,应划出5%,专项用于防病治病工作。国内外救灾捐赠款应提取10%的比例,用于灾区的防病治病工作。这两项资金应由省级救灾防病领导机构统一掌握,集中安排使用,主要用于:扑灭疫情和改善灾区防病环境所需药品、疫苗等的购置,以及灾民医疗急救用品、药品和防病治病最急需的基本器械、物资的购置。
救灾防病资金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要接受审计和监察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对贪污或挪用救灾防病经费的要依法查处。
四、抗旱救灾防病技术方案
(一)旱灾期间饮水卫生与水质监测
旱灾发生时,水源减少,生活饮用水匮乏,水质下降,灾情的持续时间较长,并不断发展。为保证居民能得到满足生理和生活基本需要的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必须做好饮水供应和水质监测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饮用水源的选择与保护
(1)水源选择
一般旱灾地区原有的饮用水源水量锐减甚至断流,为保证最低的必需饮用水量,必须寻找新的水源。
①开放灾区内企事业单位的自备水源及战备水源(多为深井水,其水量较少受到当地干旱的影响),向社会灾民供水。
②在可能发生旱灾或已发生旱灾的地区,各级政府部门应投入人力、物力,积极寻找可能的饮用水水源,对找到的所有可能的水源水(包括可能从邻近非灾地区引进的水源水)进行水质监测,以便确定可否做为饮用水源。在此基础上,优先选择水质好(或宜于净化的)、水量足够、便于防护和取用,且投资相对较少的水源。
③北方干旱地区可建设雨水集流工程,即每户建一个100m↑2的雨水集流场,打蓄水窖两眼,平、灾两用。
(2)水源保护
在旱灾地区,由于地面水源水量锐减,水体稀释自净能力甚微,各种水源十分珍贵,必须加强水源卫生防护。
①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等部门联合颁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及地方政府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有关规定,做好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
②旱灾发生时,严禁向生活水源及可能影响水源水质的地区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或倾倒粪便、垃圾与污物。停止一切可能危害水源水质的活动。
③加强水源水质监测。
2.供水的水质与水量要求
(1)饮用水水质要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中二级水质的要求,最低也不得超过三级水质规定的限值,否则应进行水质处理。
(2)饮用水的供应量不低于8~12升/人。日,现场医院和急救站为40升/人。日。
3.饮用水的处理与消毒
(1)混凝沉淀处理
对于浑浊水,可选用明矾、硫酸铝、三氯化铁、高氏净水剂、碱式氯化铝等混凝剂,按要求比例(见附件一)加入水中,充分搅匀,等静置澄清后(约1小时)弃去沉渣。
对于高铁锰、高氟和高砷水源水应分别采用专门方法除去水中的铁、锰、氟和砷,达标后方可饮用。
(2)饮用水消毒
可选用饮水消毒剂按使用说明要求(见附件二),在饮用水中加入消毒剂后,进行充分混合,并保证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在药品一时供应不上的地方,可采用慢砂滤的办法处理饮用水。慢砂滤池(缸)滤料:砂子直径:0.3~1.0毫米,厚度:600~1000毫米(作滤料用的砂子必须用清水将其中所含泥土冲洗干净)。滤料垫层:可采用1~16毫米的豆石、碎石(或卵石)垫层,垫料粒径由下往上依次逐渐变小,亦可在碎石上铺多层棕垫(以不往下漏砂为原则),垫层厚度350毫米左右(注:垫料粒径1~2毫米者厚50毫米,粒径2~4毫米者厚100毫米,粒径4~8毫米者厚100毫米,粒径8~16毫米者厚100毫米)。过滤速度以不超过0.1~0.2米/小时为宜。即1平方米的滤池面积每小时产水量为0.1~0.2立方米。
4.运送(或接引)安全卫生水
在旱灾地区水源水量严重不足,紧急运送(或接引)安全卫生水,保证灾民饮用水需要,这是一种有效的应急供水措施。
(1)运送饮用水
①送水和贮水工具必须彻底消毒(见附件三)。
②待运自来水的余氯含量应不低于0.5毫克/升,运水贮存不超过2天,中间加一次漂粉精片,加量按20片/吨水或等效的其它消毒剂,并进行水质监测,防止运送的自来水受到二次污染,以确保运水的卫生质量。
③运水人员应选用身体健康者。
(2)铺设临时供水管道接引自来水
对于旱灾持续时间长,灾民聚居的城镇,如有条件从非灾区接引自来水,则是一种较好的应急供水措施。
①临时铺设的供水管道必须彻底清洗与消毒(见附件三)。
②按引自来水的余氯应不低于0.5毫克/升,且终端余氯以不低于0.1~0.2毫克/升为宜。
③运送或接引的安全卫生水的分配
根据不同条件,可采用下列方式之一,由专人(身体健康者)进行管理和定量分配供水。
①有条件的地方,应优先选用原有贮水配水系统;
②设临时贮水配水箱;
③立即直接分配给灾民户。
5.饮用水的水质监测
(1)水质监测指标选择
①集中式供水水源水
由于旱灾时水源水量减少,水源水的稀释自净能力下降,“三废”的排放导致水源污染,使水质下降。旱灾地区和可能发生旱灾的地区对集中式供水水源水进行水质监测时,监测指标应包括《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中所规定的全部指标(见附件四),至少应检测“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中规定的项目(见附件五),并根据该地区污水排放情况及饮水卫生问题,将可能造成水源污染的某种成分也列为监测指标。
选择新水源时应监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中所规定的全部指标及可能污染水源水的有害物质。
②出厂水和管网水
浑浊度、臭与味、肉眼可见物、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游离余氯为必检项目,其它指标可根据当地水质情况和需要选定。
③分散式供水
应测定游离余氯、色、浑浊度、臭与味、肉眼可见物、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④运送和贮存的饮用水
旱灾严重地区,为保证灾区居民饮水供应,需运送和贮存饮用水,应选择色、浑浊度、臭与味、肉眼可见物、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游离余氯等做为监测指标。
⑤净水剂和水质处理器
净水剂和水质处理器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国家对此类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灾区必须使用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净水剂和获得卫生部批准的水质处理器。
作为消毒剂的漂白粉、漂白粉精或其它消毒剂在使用前要查验卫生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为保证该类产品有效成份和消毒效果,要求在使用前应测定其有效氯浓度。
(2)监测方法
饮用水水质检验应按国家标准方法《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在正规实验室进行检验,特别是集中式供水的水质检验应在实验室采用国家标准方法检验。
旱灾使水质检验的工作量增大,同时需要快速判定某种饮水水质是否符合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因此,当无法在正规的实验室进行水质检验工作时,可采用携带式细菌检测箱、饮水化学速测箱、水质理化检验箱及饮水简易监测包等检测器材在现场进行水质快速监测。
(3)监测频率
旱灾发生时,为保证饮水安全,应增加饮用水水质监测频率。
①集中式供水水源水
旱灾地区监测集中式供水水源水质时,监测频率应不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同时增加细菌学指标和色、浑浊度、臭与味、肉眼可见物等感官性状指标的监测频率,并根据该地区污水排放情况及饮水卫生问题,对可能造成水源污染的某种成分增加测定频率。
②出厂水和管网水
出厂水至少每天必测浑浊度、肉眼可见物、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需适当增加游离余氯的测定频率,管网水的监测频率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规定。
③分散式供水
对分散式供水应根据旱情及日常水质监测资料进行定期抽查。
④运送和贮存的饮用水
每一批运送和贮存的饮用水均应监测(1)④中规定的指标。
(二)旱灾期间食品卫生与食物中毒处理
旱灾期间饮食的短缺是对灾民健康的重要威胁,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疾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构成了危害灾民生命安全的主要因素。因此,必须做好食品卫生监督,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1.救援食品的选择与要求
针对旱灾的特点考虑救援食品选择的原则
(1)在饮水水源尚未解决之前,最好选择含水分较多的定型包装的罐头类(包括蔬菜、水果)食品、瓶装饮料、袋密封食品。这些食品的防污染作用和卫生质量的稳定性好,某些能达到商业无菌要求,并可以补充一定的饮水问题。
(2)清洁的瓜果蔬菜。瓜果蔬菜能够提供维生素等营养物质,而且水分含量较多,也可缓解饮水缺乏的困难。尤其在干旱炎热的气候条件下,瓜果蔬菜是比较好的救灾食品。由于灾区缺乏清洁用水,食品很难做到洗净消毒,所以,在洗净消毒后经严密包装或放在清洁消毒的容器中再运往灾区,有条件的应使用冷藏库运输,在灾区直接食用。
(3)其他不易被污染和微生物不易生长繁殖的食品、如蛋类、奶粉、大蒜等具有防治肠道传染病的作用,适于灾区群众食用。
(4)紧急救援食品除粮食外,适当提供些豆类制品,既可补充蛋白质,亦可补充一定的热量和矿物质,既防止营养缺乏病的发生,也易于保存食用。
(5)食品(米或面)的供应量男性应不低于470~650g/人。日;女性380~530g/人。日;孕妇430~570g/人。日;乳母600~740g/人。日为宜(见附件六、七)。
(6)食品必须保证卫生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禁止用有毒有害或不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
(7)食品运输设备要求专用,食品不得与有害物质和不洁物混装。
2.食物中毒预防处理
(1)教育群众不要随意采摘野菜、野果食用,以防误食野生植物中毒死亡。
(2)教育群众不要食用病死及死因不明或腐败变质的畜、禽肉。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母。
(3)教育群众科学用水,避免交叉污染,不应将洗涤完食物或餐具的水,再做他用。
(4)保证餐具卫生。
(5)救援食品应尽量采用定型包装食品、瓶装水,如罐头类(包括蔬菜、水果)食品,可有效补充饮水和各种营养物质。
(6)加强灾区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力度,杜绝灾区的食品卫生违法行为。
(7)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①按GB14938-94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原则,进行诊断与处理。
②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食物中毒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人数及原因。
③发现食物中毒病人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三)旱灾期间中暑的防治
中暑是旱灾期间由高温强辐射气象条件、重体力作业和机体本身特点等因素综合作用所出现的一种病理现象。中暑按其发病机理可分为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四种类型。但临床实践中多表现为混合型。由于中暑病人症状较明显,所以应及时发现中暑病人,并积极进行治疗。
1.中暑等级划分及其治疗
根据病情轻重程度,将中暑分为以下几级,一并介绍其治疗方案。
(1)先兆中暑
主要症状是大量出汗、口渴、全身疲乏、头晕、胸闷、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
治疗方案:及时离开高温干旱环境,移至阴凉处,短时间休息即可恢复。
(2)轻症中暑
主要症状:体温≥38.5℃,面色潮红、胸闷、皮肤灼热、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大量出汗、可出现皮肤湿冷、血压下降、脉搏细弱。
治疗方案:迅速离开干旱高温环境,移至阴凉通风处,安静休息,解开衣服;给予清凉饮料;必要时可针刺合谷、曲池、委中、百会、人中等穴位。亦可对症口服藿香正气丸(水)或静脉滴注葡萄糖生理盐水。
(3)重症中暑
主要症状:除上述症状外出现昏迷或痉挛;或皮肤干燥无汗;体温≥40℃。
治疗方案:治疗原则是降低过高的体温,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和酸碱平衡,防治休克和脑水肿等。
①物理降温
如用冰浴,或以冷水或酒精擦身。
②药物降温
可采用酚噻嗪类药物如氯丙嗪等。在整个降温过程中,必须加强护理,密切观察体温、心脏和血压的情况。
③纠正水和电解质平衡
应按病情适当掌握补充水盐量。
④防止休克
脉细弱者应立即注射中枢兴奋剂(如可拉明、洛贝林、苯甲酸钠咖啡因等),并给予升压药物(如恢压敏、间羟胺等),以维持收缩压在90mmHg以上。
⑤治疗昏迷和抽搐
昏迷时,可针刺人中、十宣、内关、足三里、委中、大椎等穴。抽搐时,可注射阿米本妥钠或苯巴比妥钠,可同时给予氧吸入。为防止吸入性肺炎,可用抗菌素加以预防。
2.旱灾期间中暑的防范措施
旱灾地区夏季中暑病例较常见,中暑致死者也时有发生,它对灾民的情绪及整个社会有直接影响,故应对其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只要防范措施得当,贯彻落实抓早、抓紧、抓具体,一定可以取得预防的效果。以下是宜采取的几项具体措施:
(1)组织措施
①成立旱灾期间防治中暑工作组
防治工作组的任务是组织具体防治工作,落实人员和药品,及时投入一线防治工作。
②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教育和发动灾区群众,做到使其了解预防中暑的保健知识、人人主动采取有关措施,自觉预防中暑的发生,或遇到中暑病人能从事简单的处理。
③合理安排劳动与休息
在旱灾地区夏季高温环境,应根据当地具体条件,适当减轻体力劳动强度,缩短一次性持续体力劳动时间,适当增加工中休息时间,增加劳动休息交替频率,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
(2)具体卫生保健措施
①加强医疗预防工作
组织医疗小分队,加强巡视,一旦发现中暑病人及时抢救治疗,将中暑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②注重个人防护
旱灾期间,尤其是从事体力劳动时,应加强个人防暑措施,如野外作业戴防太阳帽,或尽可能在阴凉处作业等。
③供给必要的清凉饮料
在高温干旱季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含盐饮料、茶饮料、绿豆汤或酸梅汤等,以补充人体损失的水分、盐分。
(四)旱灾期间媒介生物监控
1.鼠类监测控制
(1)在湖洼地区,当湖洼水面缩小、陆地扩大时,应用鼠夹法在农田、野外和室内进行鼠密度监测,密度超过当地正常水平时应采用药物灭鼠,如果该地区为鼠疫或流行性出血热疫区,鼠密度超过1%时即应当进行药物灭鼠。室内亦可采用粉迹法进行密度监测,非疫区超过当地正常水平,鼠疫和流行性出血热疫区超过3%时即应当进行药物灭鼠。野外可用溴敌隆、敌鼠钠盐、磷化锌、氯敌鼠及第二代抗凝血剂灭鼠剂,室内可用杀它仗、溴敌隆、敌鼠钠盐、杀鼠醚等抗凝血剂灭鼠剂。为防止人畜中毒事故,严禁使用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强(424)、毒鼠硅、甘氟等急性剧毒鼠药。
(2)在非湖洼地区的鼠疫或流行性出血热疫区,在室内进行鼠密度监测,监测方法、灭鼠密度标准以及灭鼠方法同上。
(3)其他地区仍按当地惯常作法进行。密度控制尽量采用生态学方法,包括实施建筑防鼠(阻断鼠类进入室内的各种通路及填平鼠洞、硬化地面等),清除垃圾和住室周围杂物、杂草、灌木、保管好食物,保持整洁等。尽量少用灭鼠药物。
2.蚊类监测控制
(1)照常进行室内外蚊密度监测,发现密度上升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使用杀虫剂。
(2)加强环境治理,仔细查找居民区周围积水,尽快清除。及时清除生活废水。
(3)安装纱窗、纱门或门帘,必要时可在纱窗、纱门和门帘上涂抹杀虫剂。
(4)发现室内有少量成蚊时可喷气雾剂。
(5)睡觉时可用普通蚊香、无烟蚊香或电热蚊香片,对蚊虫进行驱赶和杀灭,要注意用药安全。
3.蝇类监测控制
(1)照常进行室内外蝇类密度监测,发现密度上升应采取有效措施杀灭,必要时使用杀虫剂。
(2)清除室内外垃圾污物,保持环境清洁,防止蝇幼虫孳生。
(3)防蝇设施与2(3)中防蚊设施相同。
(4)个别成蝇可用蝇拍消灭,室内可挂粘蝇纸或挂毒绳以便消灭少量成蝇,同时注意用药安全。
(5)因地制宜地采用科学方法控制特殊环境的蝇密度。
4.蟑螂、跳蚤、螨等卫生害虫的监测控制
(1)经常进行监测、发现密度有所升高时用少量杀虫剂如三氯杀虫酯(7504)或敌百虫等药物进行杀灭。
(2)发现死鼠时应尽快在其周围和尸体表面以药物杀灭蚤、螨。
(五)旱灾期间人畜粪便、垃圾、尸体的处理
1.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1)宣传、教育灾区的灾民自觉加强粪便、垃圾的卫生管理。
(2)严禁灾民向生活水源及可能影响水源水质的地区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或倾倒粪便、生活垃圾与污物。有效控制苍蝇孳生。
(3)讲究个人卫生,不随地大小便。
(4)传染病人粪便必须消毒处理。
2.粪便处理的原则
(1)加强对公厕、户厕及畜牧圈粪便的卫生管理,做到有专人负责,定期清掏,及时处理,保持清洁。
(2)应在旱灾灾民集中地区建立临时厕所时,做到有棚有盖,粪池不渗漏,并选择地势较高地点,避免污染水源。
(注:对散居的灾民粪便应集中处理,特别是牧区)
(3)尽量利用现有的储粪设施来储存粪便,如无储粪设施,可将粪便与泥土混合后泥封堆存或用塑料薄膜覆盖,以免污染。
(4)在困难的条件下,可在地面挖小坑作为临时厕所,充满后盖土密封,再挖新坑使用,临时厕所应设在饮用水取水点的下游处。
(5)及时清理畜牧圈的粪便,使畜牧圈保持清洁,防止人畜共患疾病。
(6)传染病人粪便必须用专用容器收集,然后集中进行处理。
(7)病人的粪便必须用药物消毒处理,消毒处理方法如下:
①漂白粉:粪便与漂白粉的比例为5:1,充分搅拌后放置2小时,再集中掩埋。
②生石灰:粪便内加入等量生石灰粉,搅拌后放置2小时,再集中掩埋。
3.垃圾处理的原则
(1)加强灾区的垃圾收集点的管理,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倾倒,不得乱丢垃圾,要求做到及时清扫运输,有专人负责。
(2)在灾区居住点设置合理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放入容器内并加盖。
(3)及时将垃圾运出居住点,选地势较高、远离水源的地方进行填埋,或用泥封、塑料薄膜覆盖,四周挖排水沟,同时用药物消毒杀虫,控制苍蝇孳生。
4.死亡尸体的处理原则
(1)对动物的尸体,应做好卫生消毒处理,以最快的速度进行集中消毒后再深埋。
(2)对畜牧圈进行彻底清埋,定期换土垫圈,保持清洁。
(六)旱灾期间的健康教育
1.深入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各地应组织广大干部、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医务人员、教师和其他人员深入群众进行宣传指导,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站和报刊等大众媒介,以及张贴宣传画、墙(板)报和开会口头宣传等方式广泛地进行健康教育,开展知识培训,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2.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针对旱灾的特点,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方法,重点普及饮水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中暑的防治和媒介生物控制等方面的卫生知识。各地可以通过地方电视台、电台宣传旱灾防病知识,根据不同情况统一制作、发放宣传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加强信息工作,注重反馈意见。各地要及时听取、收集灾区群众对健康教育工作的反馈意见,了解宣传品在抗旱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附件一:混凝剂投加量推荐值
1.分散式水处理的投加量(下列任选一种)
硫酸铝——50~100mg/L,即25L(50市斤)的桶,每桶加1.25~2.5g;
明矾——100~150mg/L,即25L(50市斤)的桶,每桶加2.5~3.75g;
碱式氯化铝——30~60mg/L,即25L(50市斤)的桶,每桶加0.75~1.5g.
(以上为一般浑浊度时的投加量,水愈浑,混凝剂的加量应愈大。)
2.集中式水处理的投加量如下表。
附件二:消毒剂(器)的种类及消毒方法
1.消毒剂种类
适用于旱灾地区的常用消毒剂有:稳定性二氧化氯(液态,二氧化氯含量为2%),漂(白)粉精(有效氯60%~70%,下同),漂白粉(25%),三合二(70%),二氯异氰尿酸钠(又名优氯净60%)和个人饮水消毒片等。常用的饮水消毒片有清水龙片(有效氯含量为4~8mg,下同),漂粉清片(2~4mg),有机碘片(含活性碘4~8mg),69~1型饮水消毒片(含有效氯1~2mg,溴16~18mg)等。
2.分散式供水消毒
(1)缸水井水消毒
常用的方法有:
①持续加氯消毒法
采用塑料制品的可调持续饮水消毒器。缸水消毒时采用内装60片漂粉精片(含有效氯0.2g/片)的小型消毒器,一个3~4口之家日用水量40~60升左右时,持续消毒时间可达40~50天。井水消毒则采用一次装药500g者,该装置投入井中半天后即达消毒目的,20~30人用水的水井持续消毒时间亦可达40~50天。也可采用自制竹筒饮水持续消毒器代替上述产品。该装置受诸多因素影响,余氯波动范围较大,使用时,应设管理监督人员,每周进行检查。
②直接加氯消毒法
井水消毒:一般情况下,公用井每日早、中、晚各投药一次或每日二次,家庭用水每日投药一次即可。投药量为每m↑3井水加漂粉精片10片或漂白粉10g或稳定性二氧化氯原液25~50mL或等效量的其它药剂。投药时将所需药剂(片剂则先碾碎)放入碗内,加少量水搅匀再将上清液倒入井中,用吊桶将井水上下搅动数次,半小时后即可用。(井水水量的计算公式是:水量(m3)=井水深(m)×水面直径2(m2)×0.8)。
缸水消毒的药剂用量按每100升水(即两担水)计,投加漂粉精片1~2片或漂白粉1~2g或漂粉精0.4~0.8g或ClO2原液2.5~5.0mL或等效量的其它消毒剂。加法与井水同,并用水瓢进行搅动,使之与水充分混合,并保证消毒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2)个人饮水消毒
每军用水壶(或1升水)加消毒片1~2片(较清水1片,浑水2片),振摇1~2分钟,放置20~30分钟后即可饮用。
3.集中式供水消毒
可采用饮用水消毒器现场生产的消毒剂。亦可采用易于在就近市场购得到的上述消毒剂进行消毒。消毒剂与水体的接触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一般情况下,出厂水余氯应不低于0.3mg/L,管网远端末梢水余氯应不低于0.05mg/L.
附件三: 送水工具、 引水管和贮配水箱消毒
1.送水工具可采用消防车、洒水车、防化消洒车、水箱(V=5~7m3/个)和塑料水桶(V=20~50L/只)。后两种可用卡车或拖拉机拖斗载运。其消毒方法是首先用自来水将容器冲洗干净,再用万分之二浓度的漂白粉溶液(有效氯浓度约为50mg/L)浸泡24小时之后,排空容器内的消毒液,并用自来水重新冲洗干净。如果水的需要紧迫,则用万分之四的漂白粉液浸泡,时间可减少到1小时。消毒终了,应取样进行细菌学检验,合格之后,方可投入使用。消毒液亦可采用其它消毒剂按等效浓度配制。
2.新安装的临时引(供)水管可用上述同样的方法进行消毒。
3.新安装的临时贮水配水箱的消毒方法是先用自来水冲洗干净,再用漂白粉澄清液(1~2%)或稳定性二氧化氯溶液,(500~1000mg/L)或次氯酸钠(1000~2000mg/L)或消毒灵(0.5~1%)或过氧乙酸(0.5%)进行喷雾或擦拭(喷雾要求至完全湿润,用药量为50~1000mL/m2),并用净水重新冲洗干净。
(预案文本请点击下面连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