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首次注册申请程序: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审核(身份证书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副本、首次注册申请表、注册健康检查证明、聘用证明、聘用单位“护士首次注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缴纳首次执业注册费。
再次注册申请程序: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审核(身份证书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再次注册申请表、注册健康检查证明、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聘用单位“护士再次注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缴纳再次执业注册费。
间断注册申请程序:本人提出申请→经指定医疗机构临床实践→提交相关材料审核(身份证书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副本、间断注册临床实践证明表、注册申请表、注册健康检查证明、聘用单位“护士注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缴纳再次执业注册费。
首次注册申请程序: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审核(身份证书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副本、首次注册申请表、注册健康检查证明、聘用证明、聘用单位“护士首次注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缴纳首次执业注册费。
再次注册申请程序: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审核(身份证书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再次注册申请表、注册健康检查证明、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聘用单位“护士再次注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缴纳再次执业注册费。
间断注册申请程序:本人提出申请→经指定医疗机构临床实践→提交相关材料审核(身份证书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副本、间断注册临床实践证明表、注册申请表、注册健康检查证明、聘用单位“护士注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缴纳再次执业注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