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 关于印发江门市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1年3月,我市出台《江门市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近年来,我省加大精神卫生工作力度,先后出台《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和《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对推动健全精神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服务体系等各方面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综合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市精神卫生服务管理能力持续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数量明显下降。但是,精神卫生防治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从服务能力看,全市精神卫生资源总体不足、分布不均,县级精防机构力量薄弱,精神卫生从业人员不足,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条件相对较差,需要持续加强改进。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全面梳理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措施形成《实施方案》,并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分为五部分共十九条意见。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明确工作要求,通过2年努力,着力解决精神卫生资源不足、配置不均衡的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全面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开展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卫生服务需求,维护公众身心健康。
第二部分:加强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
包括明确精神卫生中心功能服务定位、健全市、县两级公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完善强制医疗和社会救治场所的建设、加快康复机构能力建设和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目的是明确和落实精神卫生管理职能定位,推动各地公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强制医疗社会救治场所新建和改扩建,推进精神卫生康复机构的建立,加快我市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的建设城乡一体化,补齐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机构和床位等资源不足的短板。
第三部分: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
包括强化综合管理、提升诊疗质量、完善部门协调、健全出入院机制、加强救治救助保障和宣传教育工作。目的是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规范患者诊疗质量安全,理顺精神障碍患者治疗—康复—回归社会(家庭)链条,完善患者社会综合服务管理措施,减少肇事肇祸风险。
第四部分: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包括配齐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工作人员待遇。目的是通过转岗培训等措施增加从业人员,同时在岗位、工资、职称等对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适当倾斜,稳定和吸引壮大精神卫生专业队伍。
第五部分:完善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和加强监管督促。目的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明确能力建设相关经费来源保障、强化监管和督查督办措施,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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