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卫生健康局2018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度,我局深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 工作的部署,制定并实施《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 工作要点》,不断提升 的质量和实效,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助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推进 平台建设
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规范局门户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积极配合推进网站建设集约化工作。充分运用“健康江门”、“健康五邑侨乡”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好信息发布、 和办事服务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二、加大力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依法主动、及时地在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做好本部门预决算(包括“三公”经费)信息和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本系统数据年度开放计划,依托“开放江门”平台做好数据开放工作。2018年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8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其中,最新动态182 条、五邑动态58 条、政务公告104 条、最新通知13 条、政策法规13条、工作简报7 条、行业动态6条、其他栏目202条,同时在门户网站开通公众咨询、网上投诉、热线电话等交流类栏目,为社会公众提供网上互动咨询服务。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信息192条,其中年度报告1条、组织机构3条、部门文件8条、行政执法50条、工作动态104条、部门预决算4条、其他信息46条。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微博1284条,发布微信1128条。
三、推进 制度化规范化
我局制发了《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江门市卫生计生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江门市卫生计生系统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内容审查把关。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改进完善答复程序和答复形式,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助渠道,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2018年我局收到8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均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回复处理,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录入及时率达到100%,申请人均表示满意。
四、加强 工作
切实执行《 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 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积极配合办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报送和公布,2018年参与了《关于复退伍军人生活困难临时救助的意见》、《关于复退伍军人医疗困难临时救助的意见》等文件制定并按时按要求公布了解读材料,充分发挥了政策参与制定者作用。此外,还转发、转载了多条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卫生健康 信息,包含了图片、图表、音视频等素材,让 材料更形象化和通俗易懂。
五、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及时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逐项编制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并及时通过是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对外公开。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告随机抽查结果。全面落实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2018年,共公告了12期卫生监督信息,公示了29条行政许可、8条行政处罚信息。
六、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引起重大社会舆论的事件,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2018年,由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等引发的热点舆情,我局提高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转载、发布了事件最新进展、权威答疑、疫苗补种信息、疫苗接种机构大全等大量便民信息,较好地引导社会预期。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45件,其中,人大建议10件(主办4件,会办6件);政协提案35件(主办14件,会办21件)。18件主办件办理结果均为A类。所有建议、提案答复录入江门市建议提案系统并正式答复代表和委员们,对需要公开办理结果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均达到“三个100% ”,即:沟通率100%,答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我局被评为2018年度江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十、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将政府采购内容列入部门预算公开与部门决算公开范围,2018年分别以《2018年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含下属市直卫生计生单位)部门预算补充公开》、《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含下属市直卫生计生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的方式公开系统内政府采购资金情况,并在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我局政务网站公开。
(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18年我局以《2018年市直卫生计生单位重点建设项目》公开本系统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我局门户网站公开,详见附表1。
(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落实《江门市卫生计生系统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等公开相关信息。详见附表2。
十一、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8年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实现了预期管理目标,但也存在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体制机制运转不够顺畅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抓好政务制度化建设,推进 平台建设,加大 力度,增强 实效,同时积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督查和指导,提升其政务(院务)公开工作,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合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为江门人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附表1
重大建设项目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市直卫生计生单位重点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起止年限 |
总投资(万元) |
预计到2017年底累计完成投资(万元) |
2018年投资计划 |
2018年主要建设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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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万元) |
政府投资(万元) |
企业投资(万元) |
||||||||
1 |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建设工程(二期) |
总建设面积4.4万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
2017年-2020年 |
22641 |
500 |
6657 |
6657 |
0 |
完成前期工作,开工建设。 |
|
2 |
江门市口腔医院新院改造装修项目 |
新院改造装修,总建筑面积11554.5平方米。 |
2016年-2018年 |
4900 |
323 |
4577 |
4577 |
0 |
完成工程建设。 |
|
3 |
江门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 |
地上总建筑面积4.03万平方米,分两期建设。 |
2018年-2020年 |
29000 |
90 |
10000 |
10000 |
0 |
争取完成三通一平土建工程。 |
|
4 |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建设项目 |
牛栏山项目、急诊改扩建工程等。 |
2018年 |
1280 |
0 |
1280 |
1280 |
0 |
完成工程建设。 |
附表2
2018年江门市卫生计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完成情况
序号 |
公开项目 |
公开内容 |
公开频次 |
公开方式 |
公开数量 |
公开情况 |
1 |
公共卫生信息 |
1.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相关规划和指标 |
及时公布 |
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 |
暂未公开 |
|
2.免疫规划政策、免疫服务相关信息 |
长期 |
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 |
3条 |
已公开《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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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度及年度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
月度和年度 |
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 |
暂未公开 |
|||
4.重点急性传染病预警信息 |
及时公开 |
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 |
1条 |
已公开 |
||
5.年度全市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 |
每年1次 |
公文文件 |
1份 |
江门市2018年AEFI监测工作总结 |
||
6.全市较大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
每月1次 |
局网站 |
12次 |
2018年我局在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现已更改为江门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以下同)每月定期公布全市较大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
||
7.传染病相关监测结果和专业防控建议 |
按防控需要适时公布 |
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 |
13次 |
根据事件处置的情况和需要,不定期在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开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如不定期公布各级领导现场督导检查应对处置H7N9疫情、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疫情、登革热疫情等工作动态信息。 |
||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等信息 |
长期 |
局机关网站公开 |
1条 |
已公开,全市8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服务项目) |
||
2 |
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相关信息 |
1.辖区内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信息 |
每年1次 |
网站公开 |
1条 |
公开申请人次、申请基金金额、审核符合条件人次、下拨金额。 |
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以及救(扶)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
此项信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市本级无相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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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康扶贫政策、扶贫规划,健康扶贫领域重点工作及整体开展实施情况,健康扶贫领域行业公共信息 |
长期 |
网站公开 |
12条 |
根据社会公益事项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我局及时将实施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提升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活动、降低致贫健康危害因素影响、“百医牵百村”义诊活动以及局领导到扶贫点帮带指导等健康扶贫活动在局信息网进行公布。 |
||
3 |
健康科普信息 |
1.健康促进县(区)、健康促进社区、健康促进场所(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健康家庭名单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等信息 |
长期 |
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电视栏目公开 |
50多条 |
通过《健康江门》栏目、纸媒、我局两个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公开宣传50多条,进一步提升我市健康素养水平。 |
2.健康知识与技能核心信息,以及针对妇女、未成年人、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项目和活动信息 |
长期 |
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电视栏目公开 |
100多条 |
通过《健康江门》栏目、纸媒、我局两个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公开宣传100多条,进一步拓宽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知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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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卫生监督信息 |
1.各类抽查情况、抽查结果 |
及时公布 |
网站公开 |
12期 |
已公开各类抽查情况、抽查结果,如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信息、非法行医查处信息、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黑名单信息、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类信息、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类信息、学校卫生监督执法类信息。 |
2.许可信息 |
长期 |
主动公开网站公开 |
29条 |
我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认真《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要求,全面梳理编制本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依法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更新调整“双公示”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采集、保存、共享、公示及应用“双公示”信息,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凡涉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全部归集、全部公示,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按照“双公示”事项目录和数据标准采集相关信息,逐步完善相关信息系统,畅通数据归集渠道,不断优化公示内容,确保“双公示”工作扎实推进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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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处罚信息 |
长期 |
主动公开 网站公开 |
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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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监督投诉举报途径等信息 |
长期 |
网站公开 |
1条 |
已公开社会监督投诉举报途径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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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基本医疗信息 |
1.辖区整体医疗资源情况,包括医疗机构数量、床位数、医务人员数等医疗服务信息 |
每年1次 |
网站公开 |
1条 |
已公开本地区(市、县)整体医疗资源情况,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数。 2.医疗机构床位数。 3.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数。。 |
2.辖区疾控机构、血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二级以上医疗架构基本信息,包括相关服务目录及办事指南 |
每年1次 |
网站公开 |
24条 |
公开医疗机构的名称、登记号、地址、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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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内容、流程等信息,以及预约诊疗服务方式及门诊出诊医师、医疗服务中的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 |
长期公开 |
各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订阅号、院内自助机、宣传栏、预约诊疗平台、LED滚动显示屏等公开 |
33691条 |
我局下属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主动公开药品、检查项目价格项目及价格、业务简介、就医流程、医生信息、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指南、预约诊疗服务方式、门诊出诊医师安排、投诉处理流程、便民服务承诺和措施、医疗服务电话及各级投诉、举报电话、节假日门诊值班安排等等一系列便民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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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短缺储备药品目录 |
1 |
网站公开 |
24 |
公开医疗机构的名称、登记号、地址、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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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灾害事故救援工作信息 |
突发灾害事故卫生应急处置、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
根据事件处置的情况和需要 |
网站公开 |
5次 |
根据事件处置的情况和需要,不定期在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开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