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局拟采购1家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服务履行期限为2年,现面向社会征集遴选合作汽车维修机构。
一、合作内容
承担我局公务用车的定点维修保养工作。对我单位现有4辆公务用车及服务期内新增用车实施,车辆检测、维修、保养、定损等服务。
二、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选供应商应符合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参选申请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三)应具有一类机动车维修资质或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
(四)具有完成所比选项目的设备和专业维修技术能力;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八)企业注册地及经营场所必须在江门市市区(提供房产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
(二)报名地点:江门市卫生健康局三楼办公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联系人:林先生,电话:3873865)。
四、资料提交
(一)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业务范围包括汽车维修等服务内容)、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三)维修项目报价单;
(四)汽车整车维修二类以上(含二类)资质复印件和从事该项目的主要工作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六)供应商按照遴选公告要求填报《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遴选数据采集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响应截止前10日内有效)。
(八)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请提供一式五份,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统一装订密封封装提交。
附件: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遴选数据采集表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
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遴选数据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