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卫生计生局科研项目和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江卫〔2014〕156号,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和市卫生健康局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已完成项目研究或已到期的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和市卫生健康局科研项目。
二、验收项目
市卫生健康局科研项目验收内容包括申请结题、申请延期和中止研究三项内容;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内容包括申请结题和申请延期等两项内容。
(一)市卫生健康局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门市卫生健康局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
2.项目成果证书(如:著作、论文、专利等)复印件。
3.如有延期的,提供延期申请的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办理延期和中止研究的不需提交项目成果证书复印件。如临近研究周期结束的项目,项目成果已取得录取通知书但未发表,可以按要求提供: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拟发表的论文,待发表后再补充证明材料。
4.在提交时,要提供当年下达科研项目的市局文件,请各市(区)、各单位要做好收集汇总工作。
按照《规定》要求,市卫生健康局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的,可申请延期一年,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凡是研究结束时间前未办理延期或延期一年仍未完成的项目,一律要办理项目验收手续,提出中止研究申请。
(二)市科技局医疗卫生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
市科技局医疗卫生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按市科技局工作要求执行,并报送市科技局,如有问题可以咨询市科技局联系人。
三、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收集整理、审核好本辖区、本单位的结题验收材料,并汇总形成《汇总表》(附件1),于2024年6月18日前以公函的形式报送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并同时将验收材料和《汇总表》(附件1)电子文档一并报我局宣教科。
附件:1.2024年上半年科研立项课题结题验收汇总表
2.江门市医学科学技术研究计划课题结题报告书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钟东亮,联系电话:3875843,邮箱:wjjzw17@jiangmen.gov.cn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