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管民营医疗机构、江门市康复医院:
现将《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4〕1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做好现场资格审核工作
(一)请各医疗卫生单位于2024年2月21日-3月5日将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和相关的报考材料提交到当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请各报名点在审核考生报名材料时,要注意考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核对考生的身份、报考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学习形式、试用机构及试用岗位、报考类别、注册年限(执助报考执业)等信息与网报信息是否一致,若有错误应及时在国家网及省网中进行修改或完善。核验信息无误后,请报名点在国家网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发回各医疗卫生单位,供考生手写签名确认,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三)请各报名点按《江门市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材料上报时间安排》(附件2)向报考中心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四)请各报名点认真核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鉴定证明》的内容真实性,并由核验人将核验结果在相关打印/复印件上标记、签名。《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内容真实性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网站查询(网址:https://zwfw.cscse.edu.cn/)。
(五)考生学历信息验证及报名备案等有关事宜,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等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64号)执行。以广东省内中等专业学校学历或经广东省教育厅核验的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级别考试的人员,由报名点办公室填报《待核验人员信息表》(附件3)交报考中心,报考中心汇总报考区办公室上报请省教育厅核验。
(六)未按《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303号)要求办理备案手续,也不能提交试用单位缴纳社保凭证的人员,各报名点负责核实考生的试用情况,由所在工作单位向报名点提交相关人员工资发放、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开具处方、考核等具体凭证,经报名点审核确认并在相应医疗机构公示相关人员名单5个工作日后,经报名点核实确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点统一填报《未备案但报名点确认符合试用期规定考生花名册》(附件14)上报报考中心汇总,考生提交《花名册》个人信息页。
(七)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应在报考时提交《当年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附件9)并于2024年医学综合笔试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到报名点进行核验。应届或往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但注册时间在报名时未满相应年限(中专学历首次注册后执业年限不足5年,专科学历首次注册后执业年限不足2年)的考生应在报考时提交《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10),并于2024年医学综合笔试前提交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5)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6)到报名点,报名点收齐后再上交至报考中心。
二、考试材料报送要求
(一)考生的报名材料均须按省文件要求装订成册,所有证件、证明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和表格纸张一律采用标准A4 规格。(毕业证复印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的背面,试用单位在复印件处盖上公章及“与原件相符章”)
(二)各报名点要验证报名材料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并在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三)部队考生须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四)考生签名确认后的报名申请表一经涂改,必须重新打印,并由考生本人重新签名确认。
(五)各报名点收集后的报名材料应先按报考级别分类,再细按报考专业分类叠放(区分地方考生、部队考生、港澳台及外籍考生),各类均按考生报名编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列。
(六)请各报名点按要求填写《江门市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11)和《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一览表》(附件12),并务必按时间安排表(附件2)上报各项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新办理。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部队考生须到部队所在地卫生健康局集体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
(二)试用单位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考生,只能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如试用单位为疾控机构下属门诊部的,该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有与考生报考类别相适应的诊疗科目,且考生填报的资料及所盖公章名称必须与许可证上的第一名称相一致。
(三)在广东省内医疗机构儿科岗位工作的考生,需要申请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可在国家网报名时自行选择“儿科”加试,并在现场审核时提交《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4)。加试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签订协议,经公示后方能通过加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
通过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才能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考生,其获得的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证书须标注“儿科”字样,限定在儿科专业岗位注册。
四、集中审核有关事项
今年江门考点将继续实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集中审核,请新会区卫生健康局安排2名、其他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分别安排1名熟悉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核工作(至少有两年报考管理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携带笔记本电脑于2024年3月6日-12日(3月6日上午10点前报到)到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医学卫生类别报考中心参加集中审核;并于2月27日前将参加集中审核人员名单报报考中心。集中审核期间,食宿费由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负责,交通费自理。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4〕1号)
2.江门市2024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材料上报时间安排
3.待核验人员信息表
4.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5.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6.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7.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人员在岗声明
8.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知情同意书
9.当年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
10.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11.江门市202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
12.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一览表
13.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未备案人员公示情况表
14.未备案但考点确认符合试用期规定考生花名册
1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样本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9日
(联系人: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医学卫生类别报考中心 林丽娜,联系电话:3508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