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我局对本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梳理,本年度暂无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续如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及时调整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开。
特此说明。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