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 工作的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依法主动、及时地发布信息。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配合完成了网站建设集约化工作,推进政务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平台作用,充分运用“健康江门”(微信)、“健康五邑侨乡”(微信)和“江门卫生健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增强公开实效。2019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51条,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信息174条,其中年度报告1条、组织机构5条、部门文件2条、行政执法46条、工作动态70条、部门预决算4条、其他信息46条。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微博2965条,发布微信756条。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主动予以公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助渠道,2019年我局收到8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均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回复处理,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录入及时率达到100%,申请人均表示满意。
我局切实执行《 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 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积极配合办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报送和公布,还转发、转载了多条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卫生健康 信息,包含了图片、图表、音视频等素材,让 材料更形象化和通俗易懂。
我局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转载、发布事件最新进展、权威答疑等大量便民信息,较好地引导社会预期。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引起重大社会舆论的事件,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实现了预期管理目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二) 工作未到位;(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针对存在问题,加大 力度,增强 实效:
(一)继续完善本机关 工作制度,做好统筹发布工作,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提高 工作主动性,确保做到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 工作,明确“谁制定谁解读”的要求,本单位制定的政策须配套相应的解读,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宣传解读政策,扩大政策影响。
(三)促进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加强重点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等政府信息收集,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
六、其他事项
(一)建议提案办理结工作。2019年度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64件,其中,人大建议15件(主办7件,会办8件);政协提案49件(主办18件,会办31件)。25件主办件办理结果均为A类。所有建议、提案答复录入江门市建议提案系统并正式答复代表和委员们开。建议、提案办理均达到“三个100% ”,即:沟通率100%,答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我局2019年度江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成效明显。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我局门户网站 栏目设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2019年我局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医疗卫生机构信息2018年)》公开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并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
(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进一步落实《江门市卫生计生系统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政务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开了公共卫生、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健康科普、卫生监督、基本医疗和灾害事故救援工作等政府信息。
(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以《重大建设项目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建设项目》公开本系统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我局门户网站公开,详见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