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江门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7〕22号)以及原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五个一”设备装备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3〕1109号),我市拟对乡镇卫生院配置第三批“五个一”设备(救护车车载设备),包括心电图仪、体外除颤器。为进一步做好设备市场调查,了解市场供应情况,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厂家)前来投递材料。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价格
二、资料报送要求
1.产品一览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保修期等)
2.设备配置清单及参数(含参数情况表)
3.产品注册证(SFDA)、产品彩页
4.代理销售授权书等有关证件
5.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只受理国产设备。
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公司印章(彩页除外),资料一式3份。
三、资料报送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6日。
四、截止时间:2019年8月26日下午17时。
五、联系方式: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四楼财务科。联系人:刘健超,联系电话:0750-3873896。
特此公告。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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