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门市病种分值付费
工作评估的公告
社会各界:
按病种分值付费推动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是健全医疗保险制度的重大举措,对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要求,2017年年底,市人社局与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前我市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为确保今后继续顺利开展医保结算工作,深入了解政策实施的利弊,拟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市半年来实施病种分值付费工作开展评估。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2016- 2018年上半年诊疗数据的分析,对江门市各医疗机构按病种分值付费前后的变化进行评估。该评估将完善本地病种分值库,建立科学、客观、可及的评估体系。以加强指导各医疗机构使用新版病案首页和国际疾病分类工作。更好地全面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激发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并实行精细化管理,营造出各医疗机构之间公平竞争的氛围,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治疗,遏制不合理开药、不合理检查及不合理治疗等行为,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同时有效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费用增长率的监控。
二、总体原则
第三方服务机构要围绕本次评估目的,制定科学、严谨、精确的数据采集实施方案。所采集数据内容要满足构建完善的综合评价体系。
实施方案要遵循国家和医疗行业数据标准,要遵循病种支付评价标准,完成数据采集、数据抽取、数据脱敏、数据转换、数据校验、数据标准化、异常数据分析工作,为本次评估工作提供高质量数据服务。同时,要保障数据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评估结论要保障科学性、客观性、可及性。另外,方案还应为下一步的政策调整提供科学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病种分值评估办法
通过本次评估工作,要求建立我市病种分值测算体系,对目前的各病种分值进行校验,给出病种分值评估结果及优先级调整方案,该调整方案需符合新医改的基本方向。
四、评估方资质要求
1、对公告文件提出的评估需求、数据要求及评估技术的先进程度综合对比:描述清晰、配置合理,方案可行,优于或满足评估需求的优先考虑。
2、本次评估工作需要应用统计学大数据分析技术,评估报告需要配以散点图、曲线图、柱状图等展示。
3、本次评估数据需要进行脱敏技术处理,以保证医疗数据安全。
4、评估方案需要给出合理的医疗机构考核评估指标,客观公正的对医疗机构付费结果进行评估,引导医疗机构加强自我管理及杜绝不合理行为,利于我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不合理现象监管,从而保证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持续稳定的开展。
5、报名单位需制定合理的病种分值评估方案及医院系数评估方案,对完善病种分值库等工作提出指导与建议。
6、本次评估工作需要对异常数据拿出数据化处理方案,保证评估数据质量和结果准确。
7、本着节约采购成本的精神,本次评估项目在报名单位评估方案合理可行的条件下,优先考虑报名单位报价因素。
8、报名单位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的相关经营范围或资格。
9、报名单位应具备参与过按病种支付系统建设或系统评估经验。
五、评估预算价。
此次评估经费预算30万元。
六、评估报告时间要求。
评估报告要求在10月30日前完成。
七、报名条件
有意参与的单位请把报名材料及联系方式送我局规财科(联系人:徐晓盈,电话:3873895)。报送的材料应包括单位团队简介、实施方案、报价等。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8日-2018年9月12日,截止后不再受理其他报名。
特此公告。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