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紧紧围绕省卫生健康委、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科学规范发展。
一是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逐步推进信用分级评价工作,对全市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开展信用分级评价和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信用建设。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并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结果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签订等依据之一,同时与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职务任免、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挂钩。
三是推行信用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审批内容,推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行容缺受理;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
四是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报送。按照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多方公示、信息共享”三原则,设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专栏,确保每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信息在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在局行政网站公示,依托政务服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经由我局公示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事项内容推送到“信用江门”网站。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专业性、兼顾特殊性、体现实用性,以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目标,加强卫生健康领域的诚信建设,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广泛营造卫生健康领域“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