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为加快推动江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建立健全促进江门市文旅产业发展的激励机制,着力培育和壮大文旅市场主体,根据《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江文广旅体发〔2024〕1号,以下简称《办法》),对2024年在我市丰富旅游业态、扩大旅游知名度、提升旅游品质等方面做出贡献,符合《办法》规定扶持情形的企业、组织和个人进行资金扶持。为规范申报工作,我局根据《办法》制定了《2024年度江门市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符合扶持条件要求的项目,于2024年7月31日前在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于2024年8月5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初审通过后组织申报对象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以县为单位统一报送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江门市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