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美术馆,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江门市各级美术馆专业化建设水平提升,发挥优秀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拟开展2022-2023年度全市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现将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推出一批优秀展览和公共教育项目,发挥美术在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满足人民文化需求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贡献力量。
二、申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开馆运行满一周年,且常年向公众开放的各级各类国有美术馆(含美术博物馆、展览馆、美术名家纪念馆)和民营美术馆(以下统称"美术馆”) 均可申报。(说明:申报2022年项目的美术馆,开馆时间不晚于2021年1月1日;申报2023年项目的美术馆,开馆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1日)。
三、申报要求
(一) 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须为各美术馆2022-2023年期间自主策划的展览项目或公共教育项目。(注:申报单位不做“主办单位”的,须由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其为展览策划主体。)
2.各美术馆可同时申报展览项目和公共教育项目两种类型,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两种项目类型。
3.各美术馆可自主选择申报项目类型,每家美术馆每年度最多申报2个展览项目和1个公共教育项目,其中展览项目展期不少于15天。
4.鼓励各美术馆申报学术专题展览和基于本馆或本地区美术资源举办的线上或线下展览以及永久性、系列性、日常性的公共教育项目。
5.已列入2022年和2023年省级及以上文化项目的,均不得参与申报。
(二) 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申报书;
2.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民营美术馆须提供民办非企业资质证明;
3.申报展览项目须提供已出版的画册或参展作品图录;
4.申报展览项目须提供数字化展示情况,如开设了线上展示平台,还应提供平台建设情况及实施效果材料;
5.其他可以佐证项目实施情况的材料,如现场图片、线上活动效果、新闻宣传、学术研究文集及观众评价等。
四、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符合条件的美术馆进行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一) 各美术馆按照通知要求填报申报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填写明确的审核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本地区、本系统美术馆申报项目的内容和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填写明确的审核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申报材料至指定地址。
五、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请于2024年4月15日前(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7份)报送至江门市美术馆(请使用邮政快递EMS寄送至指定地址),并在邮件封面注明“2022-2023年度全市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申报材料"“谢小姐收”字样,相关材料电子版须拷入U盘(1份)一并报送。
六、评选工作及监督管理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组织评委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审批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由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正式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发证书。
各美术馆须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此次参评资格和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院士路五邑华侨广场警务工作站三楼江门市美术馆办公区综合功能区
联系人:李小姐、谢小姐
邮 箱:997001903@qq.com
电 话:0750-3936203、0750-3936202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2-2023年度全市美术馆优秀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2-2023年度全市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申报书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