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壹达旅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你社(公司)提交的《设立旅行社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我局予以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核定如下:
一、旅行社名称:台山市壹达旅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TAISHAN YIDA TOURISM MANAGEMENT SERVICE CO., LTD ,
三、许可经营业务: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四、出资人:余达
五、法定代表人:余达
六、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七、经营场所:台山市台城台山碧桂园繁华里商业中心一区120号之一
八、许可证编号:L-GD-101497
接此批复后,请持批准文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以下事项:
1.于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开设专门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账户,依法存入质量保证金或依法办理银行担保(或按文旅发电〔2022〕61号文要求向我局申请暂缓缴纳,缓缴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2.按《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要求办理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3.存入质量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相关证明文书(《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银行存款证实书》或《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函》《旅行社责任险项目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所聘用导游人员(不少于3名)缴纳社保费用资料交(寄)回我局备案(如申请质保金缓交的,则在接到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与责任保险单复印件及导游人员等相关资料交回我局备案)。
4.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合”完善、更新旅行社资质信息和质保金相关信息。旅行社开业后,应当遵守《旅游法》《安全生产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化和旅游统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要求登陆“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合”办理各项业务和审批事项,落实“一团一报”“电子合同”及旅行社季度和年度财务状况报表等管理制度,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此复。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专用章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