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市体育局会同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编制形成《江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计划》)。现将《实施计划》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全民健身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研究制定好《实施计划》是“十四五”时期我市开展全民健身工作的行动纲领和主要抓手,对于指导未来五年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加快体育强市建设、提高全市人身体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编制依据
《实施计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广东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广东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施意见》《江门市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作为主要依据和参考,结合我市全民健身工作实际进行起草。
三、编制过程
为认真做好《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市体育局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资料收集、专家访问等方式,认真梳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资料,根据全市全民健身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估,深入剖析当前我市全民健身发展瓶颈问题的成因和潜在的发展机遇。同时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各方反馈意见进行多次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审议后印发。
四、主要内容
《实施计划》分为3个板块。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6平方米以上,各县(市、区)城区实现10分钟健身圈、乡镇15分钟健身圈,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向自然村延伸,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保持在40.5%以上,每千人拥有体育社会指导员不少于3.2名,每万人拥有体育健身组织不少于0.5个,开展科学体育运动讲座100场以上,每县(市、区)的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和市民健身指导中心均不少于1个,各县(市、区)完成200公里以上健身步道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率100%,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65%以上,全市规划人均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0.72块/万人。
二是主要任务。分别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赛事活动组织、体育社会组织培育、科学健身师资培养为重点,促进大湾区体育融合、青少年体教融合、体育产业和体医融合的发展8个主要方面进行阐述和部署。1.科学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包括制定有关政策、优化区域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完善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建设、加强体育公园及健身步道建设、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加强体育场地保障、推进体育场地免费低收费开放、推动体育场地智能化建设等;2.积极完善体育组织体系。包括制定有关政策、规范社会体育组织结构、创新体育组织管理模式、构建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俱乐部计划等;3.全面开展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包括构建全民健身赛事体系、创新赛事活动平台、打造品牌赛事、加强全民健身赛事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拓展全民健身新模式等;4.大力提升全民健身服务质量。包括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机制、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指南、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机制、加快国民体质监测与运动健身指导中心(站、点)标准化建设、建立受测人员健康档案、开展科学合理的健身指导、加大科学健身宣传力度等;5.融入大湾区体育发展新格局。包括提升体育人才培养能力、加强“联络五邑”海外服务工作站建设、推进粤港澳青少年交流合作、打造粤港澳休闲体育品牌、开展粤港澳社会体育组织交流、开展岭南传统体育赛事活动、推动“广东省侨乡武术文化研究传承中心”建设等;6.创新体教联动资源共享模式。包括完善体教联动机制、创新体教联动模式、建立场馆共享利用机制、培养体教融合型体育师资队伍、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扶持农村及薄弱学校体育场地与体育器材建设等;7.深度融合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包括促进体育与产业融合、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打造赛事品牌与“体育+”全产业链条、建立多渠道(体育+)体育产业发展模式、拓宽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快省级特色小镇示范点及培育对象建设、完善体育彩票管理制度与监督机制、加大体育彩票市场营销和宣传力度等;8.探索“体医融合”发展新路径。包括推动“体医融合”发展、建设健康运动处方库、拓展“体医融合”模式、建立居民健康信息档案等。
三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壮大人才队伍、加大健身宣传、加强安全保障、实施绩效评估,确保《实施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