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门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江办法〔2019〕46号文)精神,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履行有关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职责。具体职责包括:
1.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政策措施及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文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融合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3.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4.管理全市性的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市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基层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市旅游体育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市场。
10.负责市辖区以及指导监督各县级市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电、电影、旅游、体育市场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上述领域全市性、跨区域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组织开展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推进区域交流与合作。
12.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文物考古项目有关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及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管理工作,协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推进协调一体化发展。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以及在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14.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对竞技体育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负责在本市举办的国际、国内大型比赛和参加省以上的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对体育彩票公益金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总体工作任务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1+6+3”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六大工程”落地落实,推动全市文广旅体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2.重点工作任务
(1)开展旅游宣传及推介项目、旅游宣传资料制作、2022年“20城联动·千团游江门”活动,以走出家门“邀客”,大力宣传我市文旅资源,建设我市文旅新形象,吸引游客到访江门并消费。提升江门旅游专业化、市场化和高端化水平,培养我市旅游业人才,在旅游行业中形成良好的文明旅游风尚,推动我市旅游发展迈上新台阶。
(2)组织全市群文重点作者开展创作采风活动、举办全市重点群文作者培训班,举办江门市群众文艺作品评选,举办2022年江门市群众艺术花会(少儿艺术)、江门交响乐团排练演出补助等,举办2022年江门市第五届粤剧曲艺私伙局,优秀作品送广东粤曲私伙局大赛参评以及“十分钟文化圈”节庆文化活动和向文艺演出场所购买演出场次等工作开展。
(3)开展江门市群众文艺作品评奖,邀请专家评选出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年度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传承和创新粤剧传统文化,承担粤剧公益演出、创作。开展侨乡文艺精品创作送戏下乡、送戏进学校等惠民演出活动。
(4)加快构建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提升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级公共文化阵地设施设备水平,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向城乡基层延伸,逐步实现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从城乡均等化到城乡一体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助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5)对国家级、市级非遗项目传承人进行经费补助;对各市区的非遗项目、专题展示馆、传习所、工作站等进行经费扶持;开展《江门市侨乡文化生态保护管理办法》立法调研项目;前往各地进行交流学习,促进非遗相关活动顺利举办。
(6)参加2022年广东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开展田径、游泳、举重等项目备战训练、管理,组织运动员、教练员、代表团约1400人参加2022年广东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工作。承办重大体育活动共6项。举办2022年江门市青少年各项目锦标赛。开展江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活动。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
(7)开展各项群体活动及参加2022年省运会,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保证体育场地正常开放,让广大市民群众在参与全民健身。
(8)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设立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宜居宜游宜业乡村,培育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及配套服务设施,打造乡村旅游品牌等。开展市粤剧送戏下乡活动,对国家5A旅游景区、省级文化和旅游特色村、创建3A景区红色旅游点进行奖励。
(9)完成市华博馆新、旧馆的维修、加固、翻新。新馆将作为今后华博馆展览、接待、教育、旅游服务等主要场所,成为我市重要的文化地标。
(三)预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举措,抢抓广东“双区”建设“双城”联动和江门“三区并进”发展机遇,加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克服疫情困难,加快产业恢复发展,加快产业融合、产城融合,推动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建设、公共文化事业建设、文旅大项目和精品项目建设,加大文旅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加大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内部管理提质工作力度,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时期任务奠定基础。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自评优,自评得分93分。
(二)部门支出的配置效用、管理效能和资金效益。
资金实施严格按照《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务重大事项监督小组工作规则》。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规定执行,用款审批手续齐全,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按照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职能,为推动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加快融合发展,全力融入 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旅游体育美好生活的需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部门支出构成包括项目支出18336.86万元(含上级和本级转移支付5953.27万元)、基本支出9368.61万元,合计27705.47万元。
2022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文化旅游体育专项资金3201.34万元,用于实施支持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养发展优质旅游项目,优化我市旅游业发展环境;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支持粤剧传习所、文艺精品投排,保护传统文化继续传承;积极探索乡村旅游发展新模式,培育乡村旅游业态,构建全域多元、业态丰富、产品多样的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等工作。
2.大型修缮3708.37万元,用于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市美术馆的“四馆整合”项目,对目前“四馆”的现状进行外立面及屋面维修、整体结构加固、内部装饰改造及展陈工程建设、公用辅助工程改造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等。
3.文化场馆免费运行经费2475.89万元,用于开展全市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4.体育场馆开放运行经费239.88万元,一是用于元宝山公园物业管理费,满足市民开展健身活动;二是用于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运行补助经费,提高公共体育场馆利用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5.体育事业发展经费1915.11万元,用于推动我市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培养优秀的青少年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提高我市竞技体育水平,参加2022年广东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吸引更多的国内国际赛事来我市举办,打造体育精品赛事。保障教练员和运动员生活待遇,稳定教练员和运动员队伍。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实现程度。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通过局党组、各党支部分层分类认真开展学习研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组织党组第一议题学习26次。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集中学习7次。各党支部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每月不少于1次开展专题学习。围绕“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主题,深入实施机关党建“五大行动”,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作表率。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持续推进“人才倍增”工程。1名同志荣获“全国文物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5名同志被评为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工作先进个人,新增各类人才170名。
2.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国家平台加快建设。《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已提交市人大审议,《江门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扎实推进。积极筹办第二届华侨华人 大会,广泛凝聚侨心侨力侨智,推动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精心筹备举办纪念梁启超先生诞辰150周年系列活动,梁启超故居维修以及新会茶坑村建筑修缮改造与环境提升工程将于年底完工,12月举办“栋梁——梁思成文献展”“侨都名人画传——梁启超、梁思成、梁思永、梁思礼连环画文献展”。抓好中国侨都华侨华人博物馆优化提升工作,8月正式开放参观。加快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截至10月,市重大文旅项目完成投资41.6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率102.1%。其中,赤坎华侨古镇项目按照2023年元旦开放运营目标顺利推进,并同步积极推进进周边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古劳水乡项目一期已正式开放运营,二期正加快建设。全力推进启超故里•小鸟天堂旅游景区、古劳水乡旅游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力争今年创建成功。参与大湾区文旅交流合作,组织参加澳门旅游展和广东旅博会,开展“20城联动 千团游江门”活动,与澳门联合举办旅游业务合作会议、文物保护修复培训班等。
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质增效。完成市图书馆改扩建整体项目。积极推进江门城市历史博物馆前期工作,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念性规划。编制《江门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和《江门市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年)》。全市8个文化馆全部获评国家一级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两类设施”质量位居全省前列。举办第二届江门艺术季,江门百年百位文化艺术名家成就展、小林漫画展、歌舞剧《戴爱莲》等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积极筹备以星海音乐学院为班底创作的音乐剧《大湾情缘》12月中下旬在闭幕式上演出。“邑辈先声——江门市美术馆馆藏版画作品展”入选第二届 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举办2022江门市群众艺术花会(少儿艺术)、承办“我的梦—第七届广东省演讲大赛”(江门赛区)等艺术活动,深入开展“十分钟文化圈”“周末有戏”等文化品牌建设活动。安排300万元专项经费向江门演艺中心购买高雅艺术演出场次,引进魔幻杂技剧《金箍棒》、大型粤剧《鹊桥会》等优秀剧目,做好纾困帮扶。
4.文化保护和艺术创作取得新成效。新增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定本市第二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30处和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21件,并推荐申报广东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新增5个省级非遗项目、34个市级非遗项目和42名市级非遗传承人。市美术馆“人民心曲——黄新波艺术研究展”入围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2022年全国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戏剧作品《拆墙》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第十九届群星奖复赛,话剧《良溪 早晨》获第五届广东省戏剧文学奖•剧本一等奖,话剧《赤胆忠心龚昌荣》获入围奖。作品《碉楼•寒燕归巢》入选2022年度基层舞台艺术精品扶持计划。粤剧《梁启超•少年中国》入选“戏剧中国”2022年度优秀剧目线上展演,并列入文化和旅游部艺术数字资源库。4个作品入围2022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少儿艺术)决赛。
5.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24个项目入选国家级或省级文旅品牌,包括开平碉楼侨乡文化之旅线路入选“乡村是座博物馆”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台山瑷露德玛芦荟庄园、海口埠等5个景区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新会区、恩平市成功创建为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赤坎华侨古镇项目获省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全省首批十个之一),环五邑华侨广场商圈荣获首批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全省首批七个之一)。3个村入选第三批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3条线路入选第三批广东省乡村旅游精品线路,2条村入选第一批广东省乡村研学旅行特色村,6家酒店、民宿入选首批广东省驿道乡村酒店。文旅消费市场持续激活,出台《江门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开展三期文旅惠民促消费活动,共发放消费券400万元。开展“品游江门微度假”“夏日缤纷江门游”“金秋送爽江门游”“中医非遗研学游”“粤菜师傅少年行”“寻找记忆中的江门名小吃”等活动,推出江门-东莞社保卡文旅一卡通优惠,联动营销促消费。落实惠企纾困措施,争取910万元省级资金帮助文旅企业纾困发展。创建14条江门市乡村旅游示范村,持续擦亮“醉美江门100村”乡村旅游品牌。加强项目招商,研发上线“江门市文旅招商地图”小程序,整合推介全市文旅产业资源。举办市旅游饭店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开展讲解员培训,培养提升一批文旅产业人才。
6.体育事业发展有新突破。我局被评为广东省“十三五”时期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出台《江门市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持续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市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率为100%。承办中国女子排球超级联赛、全国男排锦标赛、全国少年儿童跳水锦标赛、全国青少年男子水球锦标赛、广东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跳水比赛等国家级和省级赛事。我局被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授予“2022年全国男子排球锦标赛突出贡献奖”。积极备战参战第十六届省运会。目前,在已完成省运会22项竞技体育组项目、7项群众体育组项目的比赛中,竞体项目共获22枚金牌、11枚银牌、21枚铜牌,群体项目共获9个二等奖、16个三等奖。对比上届省运会金牌6枚的成绩,竞赛成绩实现了新的突破。
7.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出台《江门市文化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江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若干规定》《江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加强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开展“六个一”培训,全面提升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水平。推广应用“两平台”,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扫黑除恶、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扫黄打非”、高危体育行业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有效打击市场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抓好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安全播出。强化疫情防控,全行业未发生感染疫情个案。压实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加强重要时期的安全防范,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1.自评中发现部分转移支付项目支出进度较为缓慢,对于此类项目,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要求当地主管部门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同时继续加强督导,对支出进度较慢的部门、单位,实地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找出对策。在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的同时,坚决查处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把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三者有机统一,不断提高专项资金支出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2.由于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不时出现多点、零星、散发病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风险仍然较大,相关宣传推广活动以及相关展会、演出、体育赛事活动等聚集性活动暂缓举办,宣传推广活动受限,特别是大型赛事采取零观众的方式举办,影响赛事的收入,造成承办单位办赛经费不足。完善专项资金预算方案,明细申报项目参照以往举办各类活动的相关项目实际支出,制定专项资金预算方案,进一步明细各级子项目预算,做到量入为出、合理配置。
3.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开展更多元化的普法宣传活动,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更加重注分众化、互动式传播,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宣传运用。
三、其他自评情况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