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公布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 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汇报。局主要领导在局长办公会议室上专题听取 工作汇报。同时,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政务舆情监测回应制度,从公开内容、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规定。
(二)做好网站运维,拓展公开形式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指引》,不定期对部门频道和政务新媒体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进行自我监测,坚决防止出现空白栏目、栏目无法打开、栏目更新不及时等情况。目前我局部门频道的工作动态做到每2-3天更新,其他栏目做到按时更新。同时,丰富公开形式。通过“江门文旅”政务新媒体进行宣传,2020年共推出信息755条。此外,我局大力加强公共文化云建设,打造涵括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各种元素的公共文化云,为市民游客提供丰富的数字化资源和高品质的公共文化服务,并得到刘毅市长批示肯定。
(三)依法依规答复,提升群众满意度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我局官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主动向社会群众公开。
2020年,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共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其中2宗分别为申请“三公”经费公开及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我局均在20个工作日内依法规范回复,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另外1宗不属于本机关公开事项,已建议申请人向主办单位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专栏信息内容不丰富,更新较慢,政府信息甄别不够准确等问题;二是人员稳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受编制制约和上级工作安排,缺乏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能及时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
下一步,我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将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量的基础上,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提高站位,强化认识。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为群众了解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窗口、作为推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重要保障抓实抓好,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公开意识。
(二)明确责任,提升素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和各个科室,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法、依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齐抓共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的学习,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提升工作水平和保密意识。
(三)拓宽渠道,丰富载体。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宣传力度,运用微信公众平台、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和方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三是丰富公开载体,采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表图解、音视频或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文化旅游体育相关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分两大类,第一大类是公共文化体育信息公开,分服务保障信息(2020年共发布13条)和公益性活动(2020年共发布11条)两小类。第二类是旅游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分旅游名录(江门市A及旅游景区名单)和旅游投诉(2020年共发布4条,按季度发布旅游投诉信息公示)两小类。
(二)提案议案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承接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14件,其中主办件45件,会办件69件,内容涉及旅游品牌打造、旅游资源整合、旅游项目规范、文物保护、文化设施建设、工业遗产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多方面内容。我局承办的2020年度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传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