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旅游局是主管全市旅游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市内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协调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工作;协调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节假日旅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赴港澳台旅游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江门市旅游局下设3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行业管理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资源与市场开发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旅游局编制16人,实有19人(含雇员),离退休8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本年度,围绕市政府关于“加速实现我市从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的跨越,成为国内外著名的中国华侨文化名城、滨海生态休闲度假旅游重要城市和粤港澳都市圈重要旅游目的地”工作要求,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如下:
1.实施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2013年,江门市政府印发了《江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13-2025)》,明确了江门市旅游业总体发展目标、发展定位、分阶段目标与任务,确定了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和空间布局,提出了未来12年重点发展三大品牌集聚、十大旅游组团和35项重点旅游项目。
2.扎实推进旅游项目建设
一是马降龙古村落的获得400万元省旅游扶贫专项资金支持,促进了加强古村落的保护旅游开发;二是梁启超故居纪念馆等多个改造项目完工开放;三是江门市江中珠游艇会等一批在建项目进度良好,全方位推进工业旅游、农业旅游、休闲旅游的发展。
3.开展形式多样宣传促销
整合资源,通过品牌宣传、营销活动、与旅行社合作推广等形式,加大旅游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擦亮了世遗、海岛、温泉品牌,激活了旅游市场。
4.加强区域旅游合作
推动江港澳、广中珠、珠中江等多地旅游合作,联合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
5.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抓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通过建立政务导游队伍、行业技能大赛等形式,提升我市整体服务水平;二是加强江港澳人才培训合作,实施旅游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三是全面推进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旅游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3年部门收入决算1360.0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1.2 万元,为年度预算的0.0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48.7万元,占99.16%;其他收入11.39万元,占0.84%。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3 年支出决算1409.7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50.85 万元,为年度预算的3.7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1398.35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391.52万元,占27%。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224.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9.4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13.3万元。
(二)项目支出1006.83万元,占7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旅游业管理与服务决算支出1006.8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旅游宣传、旅游行业业务管理,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原因是市委市政府于2013年制定了《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江发〔2013〕5号)和《江门市旅游业发展扶持办法》(江府办【2013】17号),设立江门市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宣传促销、品牌建设、质量提升等方面,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推动旅游项目建设,提高江门城市知名度,促进旅游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3年江门市旅游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5.7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8.12万元,主要用于国际市场宣传推广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1.5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务用小货车。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36万元,主要包括车辆保险、年检费及日常路桥费、燃料费、维修费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9.79万元,主要包括旅游节庆活动嘉宾接待、招商引资洽谈接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