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5年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5年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
三、2015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
四、2015 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五、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
六、基本支出—社会保障缴费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一部分
2015年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文化艺术、文物、文化产业、广播电影电视节目、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和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开展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监管境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引进和播出。
4、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蓬江、江海两区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对文化经营活动和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境外落地电视频道的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6、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7、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8、促进全市文化产业发展,依法管理社会文化市场,协调指导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
9、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协调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的管理工作。
10、指导文化艺术、文化科研工作和文化艺术教育工作。
11、监督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视频点播以及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的传播覆盖,监督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指导电影放映,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12、负责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申办报刊、出版社(包括音像出版社)及互联网出版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市直内部资料出版物的出版核发工作。
13、负责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负责全市印刷、复制、发行业及出版物市场的监管。
14、负责著作权管理和版权保护工作,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包括局本级机关和下属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江门市文化馆、江门市五邑图书馆、江门市博物馆、江门市美术馆(含江门市图片社)。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32人,实有人数82人(含雇员4人,离退休28人,编外15人)。
2、各属下单位编制80人,实有人数102人(含离退休23人,编外11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一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均等化改革试点的攻坚之年。2015年,我局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指引,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一手抓文化事业繁荣,一手抓文化产业发展,积极构建大文化格局,不断增强侨乡文化的普惠力、表现力和竞争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全面完成“十二五”文化建设任务、推进幸福侨乡、文化名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主要工作任务在以下六个方面:
1、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工作,提升公共文化建设水平。
2、繁荣侨乡文艺创作与演出,着力打造侨乡文化品牌。
3、夯实文化遗产保护基础,传承城市历史文脉。
4、加大文化产业服务力度,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5、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不断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6、大力推进文化队伍建设,提高文化人才素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4717.0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4423.81万元,占93.78%;事业收入14.3万元, 占0.3%;其他收入5.6万元,占0.12%;上级补助收入50万元,占1.06%;上年结转结余223.35万元,占4.74%。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本部门汇总支出预算4717.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717.07万元,占100%,包括:教育支出2万元,占0.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94.47万元,占84.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1万元,占7.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0.89万元,占3.41%;城乡社区支出68.37万元,占1.45%;住房保障支出125.23万元,占2.65%。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4423.81万元,事业收入14.3万元,其他收入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23.35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4423.8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677.8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745.9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
1、市级专项资金761.56万元,包括:
市文广新局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以奖代补)项目183.5万元,其中:文化站设施建设98万元;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省节目)工程55.5万元;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费30万元。
市文广新局2131工程(农村放电影)项目126.89万元。
市文广新局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197.17万元,其中: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100万元,文物维修(护)补助经费26万元,甘化厂工业遗产保护53.49万元,钓台旧址维修工程11.68万元,江门中山纪念堂保护规划编制经费6万元。
市博物馆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104万元,其中:文物征集费99万元,文物修复费5万元。
市图书馆图书购置专项资金150万元。
2、其他专项支出1984.41万元,包括:
市文广新局专项业务支出32.5万元,其中:业务运行补助经费15万元,星光公园建设专项联络费10万元,报刊审读经费4.5万元,政协一号提案调查报告出版经费3万元。
市文广新局业务接待支出13.7万元。
市文广新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1万元。
市文广新局大型修缮64.4万元,其中:文化城门楼维修经费9.4万元,文化城办公室维修经费55万元。
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管理专项经费20万元,其中:文化市场管理12万元,执法(办案)专项支出(含“扫黄打非”)8万元。
市文广新局网吧行业监管体系建设(两建试点)工作经费7.15万元。
市文广新局节庆文化活动费38万元,其中:中秋国庆8万元,“我们的节日”(传统节日)综艺30万元。
市文广新局文物普查经费16万元(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
市文广新局文化交流与合作专项资金38.5万元,其中:中学生音乐鉴赏讲座经费7万元,组团参加文化产业博览会经费17万元,五邑名人连环画集10万元,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4.5万元。
市文广新局群众文化活动专项经费20万元,其中:文化馆送戏下乡10万元,广场电影放映经费10万元。
市文广新局粤剧事业发展专项补助经费—粤剧团专项补助107.2万元。
市文广新局文艺作品评奖、知识产权保护活动费6万元。
市文广新局促进公共文化发展资金(购买服务)300万元,其中:艺术团体活动补助经费75万元,向社会艺术团购买服务经费30万元,粤剧送戏下乡83万元,私伙局活动补助30万元,鼓励民办文化场馆发展奖补经费30万元,原生态艺术创作经费52万元。
市文化馆专项业务支出39万元,其中:补充公用经费10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经费15万元,新馆水电费14万元。
市文化馆业务接待支出4万元。
市文化馆物业管理费41万元(新馆物业管理费)。
市文化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
市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专项经费26万元,其中:广场文艺舞台活动费15万元,激情广场大家唱(跳)活动费11万元。
市文化馆文化活动费、阵地设施维修费10万元。
市文化馆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运行补助经费60万元。
市图书馆专项业务支出32万元,其中:水电费27万元,送书下乡交通费5万元。
市图书馆物业管理费46.9万元,其中:文化城物业管理费43.4万元,少儿分馆物业管理费3.5万元。
市图书馆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6.16万元。
市图书馆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运行补助经费62.7万元。
市图书馆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20万元。
市博物馆专项业务支出15万元(博物馆升级暨华侨文物研究中心运作经费)。
市博物馆业务接待支出0.5万元。
市博物馆物业管理费208万元,其中:1、华博馆物业管理费130万元,陈白沙纪念馆物业管理费58万元,3、陈少白纪念馆物业管理费15万元,4、新宁铁路火车站旧址物业管理费5万元。
市博物馆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78.15万元(网上虚拟博物馆建设)。
市博物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
市博物馆节庆文化活动费5万元(第六届白沙文化节)。
市博物馆文化活动费、阵地设施维修费49.35万元,其中:陈白沙纪念馆消防工程29.35万元,博物馆安防工程20万元。
市博物馆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运行补助经费172万元,其中:1、华博馆运作经费127万元,陈白沙纪念馆运作经费30万元,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15万元。
市美术馆业务接待支出2.5万元。
市美术馆文化活动费、阵地设施维修费24.5万元(星光公园铁桥、雕塑、艺术墙、灯箱维修费)。
市美术馆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运行补助经费235.9万元,其中:美术馆免费开放运行经费103.1万元,星光公园免费开放运行经费128万元。
市美术馆保护历史图片经费10万元。
市美术馆收藏江门五邑籍美术家优秀作品经费2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含下属单位)用于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6.2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8万元,主要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养路费和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2.48万元,主要包括按规定接待省文化厅、外省、兄弟市文化系统和本市基层单位以及有关业务等单位的各类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66.28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3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5万元,减少原因: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切块管理。对经市外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安排出访经费的市直单位,由市财政部门在因公出国(境)经费总控制数的额度内统筹安排给出访单位使用,不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反映。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3万元,减少原因: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以及根据公务用车改革精神,规范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合理安排车辆出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22.48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58万元,增加原因: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我单位将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同时,由于2015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局专项工作较多,接待海上丝绸之路申遗专家及省有关主管部门有所增加,造成预算数比去年小幅增加。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