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4年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管理社会文化艺术、文化事业以及全市性的重大文化活动;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文化科研工作、文化艺术教育工作;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图书馆、文化馆( 站 )、美术馆等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3、指导、管理文物保护工作和有关文物、博物馆事业;协调文物考古调查、修复维护、安全防范等工作;组织、指导文物资源调查和利用、文物普法与宣传等工作;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文物考古项目有关工作。
4、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境外落地电视频道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等工作;监管境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引进和播出;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
5、负责监管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内容;负责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申办报刊、出版社(包括音像出版社)及互联网出版的审核上报和市直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核发工作;负责全市报社、期刊社和驻江门记者站及发行站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音像、印刷、复制、发行业及出版物市场的监管。
6、负责版权管理、保护工作;贯彻相关产业政策、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监管出版活动,组织开展对非法出版物、违禁出版物的鉴定工作;监督、指导版权贸易、登记工作;调解版权纠纷。
7、指导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文化、动漫、网络游戏、文化艺术品等有关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和发展。
8、指导监督全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负责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和敏感案件的执法活动;协调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对有关文化市场经营活动和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9、组织开展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 “扫黄打非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1个行政机关单位和4个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单位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事业单位江门市文化馆、江门市五邑图书馆、江门市博物馆、江门市美术馆。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编制32人,实有人数31人,离退休30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13人,实有人数84人,离退休67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重大文化建设项目为主要抓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推动侨乡文化各项事业繁荣发展,为建设幸福侨乡、文化名市做出了积极贡献。
市“四馆”整合提升项目顺利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启动实施。全面完成农村电影放映任务和全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全市建成营业的影院有21家、营业银幕85张,实现县级现代多厅数字影院全覆盖。建成数字书屋359个。文艺创作再结硕果,我市作品参加2013年度全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全市共有9件作品获奖,为历年最好成绩。市博物馆编创的童趣话剧《金山梦·回家路》获全省“博物馆教育项目示范案例奖”。完成2014年度小戏小品重点作者采风活动及创作任务。成功策划举办2014年江门市新春音乐会、江门市2014年“南粤幸福活动周”启动仪式暨新中国成立65周年精品展演文艺晚会、第四届曲艺节等活动,以及成功承办广东省“同饮一江水”2014年广东打工者歌唱大赛江门赛区海选、海选复赛、周赛、月赛,活跃了城市文化氛围。成功举办“李铁夫艺术奖——2013江门市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 戏?水——陈秀莪、胡钜湛、胡赤骏水彩油画作品展”、“水墨三人行戴国顺、梁江、李劲堃作品联展”等大型美术展览。推动高雅音乐进工厂、近校园。全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推动甘化厂工业遗产保护工作,研究形成开发利用初步意见。深入挖掘长堤历史街区华侨历史文化内涵,完成《江门市长堤历史街区文化内涵的调查报告》编写工作。推进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梁启超故居、开平碉楼与村落等10处文保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完成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推荐公布工作,组织开展我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荐申报工作。开平市民歌传承人张巨山、茶坑石雕刻技术传承人林志明入选省第四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成功举办“5.18国际博物馆日”广东主场日活动。《江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颁布实施。成功举办第四届侨乡动漫节,组团参加深圳文博会。江门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有效推进。全年共审批印刷品出口150多宗,金额30多亿元,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近70宗,新设立和变更印刷企业家约250家,实现了全市印刷企业总量的持续增长。推动我市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工作,设立广东省版权基层工作站。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决算5,822.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7.79万元,占72.10%;事业收入27.2万元,占0.47%;其他收入83.14万元,占1.43%;年初结转和结余1,514.28万元,占26%。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5,822.41万元(含结余分配12.35万元及年末结转和结余963.0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4,846.97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1,781.98万元,占36.76%。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1,124,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6.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18.99万元。
(二)项目支出3,064.99万元,占63.24%。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决算支出2,924.9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文化、文物、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城乡社区决算支出139.5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3、农林水事务决算支出0.46万元,主要是扶贫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年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7.1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9.56万元。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下属单位出国组团0个,出境12人次,主要包括赴香港参加文化研讨会、联络港澳明星及知名人士等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64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主要包括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使用公务用车和专业用车的各项业务支出费用。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2.96万元。2014年共发生国内接待174批次,合计1463人次,主要包括接待演出团队交流、港澳明星及省内外各类专家、学者、著名艺人等费用。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7.1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35.8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9.5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59万元,减少原因:按照国家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因公出国(境)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6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0.79 万元,减少原因: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规范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合理安排车辆出行。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2.9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47万元,减少原因: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