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健康江门”建设,进一步发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切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市体育局经过近一年的认真调研、论证、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完成了《江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拟定,并已征求市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群众及大专院校部分体育专家学者意见。现将规划起草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关于《实施计划》起草的基本情况
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规定:“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计划,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内容。”为此,国务院于2011年印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将实施周期与每5年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期并形成制度。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11月印发了《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明确要求市、县两级政府要依照广东省的实施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年5月,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对全民健身进行了一系列部署。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使全民健身成为健康中国建设的有力支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国家名片。2016年11月8日,省政府正式印发《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是我省全民健身事业的首个顶层设计,是“十三五”时期我省开展全民健身工作的总体规划和行动纲领。2016年11月25日,我局印发《江门市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为推动“十三五”时期我市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路径支撑。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编制和实施好《江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全民健身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对于加快推进健康江门建设,服务侨乡经济社会建设大局,意义重大。
我市《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从2016年年初启动至今,经历了“编制初稿、研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四个阶段。在编制过程中,《实施计划》体现了我市全民健身计划的基本精神,认真落实省提出的目标任务,一是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体现侨乡特色,提出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活动、指导服务、保障、组织领导五大体系建设。二是指导性和可行性相结合。根据全市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既注重面上统一指导,又充分考虑各市区实际情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努力能够完成。三是吸收意见建议和学习先进经验相结合。既吸收了市有关部门、各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及社会各界、专家学者提出的符合实际、有操作性的内容,同时也学习借鉴兄弟市的一些好做法。
二、《江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广东省《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方案》以及《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提出的目标、任务、措施,以及当前我市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状况和未来五年发展趋势,并结合《江门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们在编制《江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计划》)过程中,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四个方面,对今后五年的全民健身工作进行了系统规划部署。主要体现以下核心内容:
(一)提出了形成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健身过程的现代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总体部署和建设体育强省的任务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公共体育服务职能,体育工作必须始终把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作为核心任务,为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提供必要条件。因此,《实施计划》提出了两个阶段实施目标任务,第一阶段(2016-2018年)到2018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基本生活方式,公共体育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体质健康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第二阶段(2019-2020年)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民体质健康水平保持全省前列。
(二)结合我市不同区域和人群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八项具体工作任务。《实施计划》提出要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弘扬体育文化、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激发和释放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服务水平、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和重点项目发展、扎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大力发展健身休闲业促进体育消费等方面任务。
(三)提出了发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的七项保障措施。发展全民健身是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实施计划》从落实经费投入、加强宣传引导、贯彻政策法规、建立评价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科技创新、深化改革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四)对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责任予以明确。《实施计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的角度,对各市、区政府及体育主管部门实施好《实施计划》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市、区政府都要依照《实施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实施计划》。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共同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成效进行监督评估。
三、关于几个主要目标指标的说明
(一)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
根据《广东省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情况报告》显示,“十二五”期未全市人均拥有体育场地面积为2.49平方米。“十三五”期间,我们将重点推动滨江新区、县级建设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城市社区重点建设社区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场、三人制篮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农村重点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在已实现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基础上,在有条件的行政村增配体育设施,增加建设标准篮球场、中小型足球场、健身路径、乡村健身步道等,并向自然村延伸。预计2018年我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将达到2.52平方米,到2020年可以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比全省目标值2.5平方米高出0.1平方米以上。
(二)城乡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十一五”期间,我市已开展实施农村的农民健身工程建设计划和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基本上配备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十二五”期间,我市已完成乡镇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所有乡镇拥有3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广场,街道拥有15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广场(公园),城市社区基本建成15分钟的健身圈。“十三五”期间,对已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的行政村,有条件的要继续推进灯光标准篮球场、中小型足球场、健身路径、乡村健身步道等建设,并向自然村延伸。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体育健身场地,并按标准增加无障碍设施。积极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到2020年城乡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
“十三五”期间,我市新建居住区、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覆盖率达到100%。
(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保持达到100%以上,具备开放条件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比例达到65%以上。
根据《广东省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情况报告》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市体育系统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已经达到100%。“十三五”期间,我们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服务,合理整合学校体育场馆资源,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到“十三五”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保持达到100%以上,开放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具备开放条件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比例力争达到65%以上,达到全省目标要求。
(四)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每万人35名以上。
根据广东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系统数据显示,至2015年我市持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的人数已达到13000人。按照《广东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规划》的要求,今后五年,每年要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800名以上,五年将增加4000名以上,到2020年,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将达到17000人以上。达到每万人35名以上,高于全省平均30名的水平。
(五)体育社会组织数达到0.5个以上。
根据《珠三角纲要》2015年度工作考核数据显示,2015年全市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数量为186个,每万人拥有的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达到0.41个。“十三五”期间,我们将加强对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指导服务,重点培育在基层开展体育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注册登记。以推动各地加快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到2018年可以达到每万人拥有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达到0.45个,到2020年达到0.5个以上,达到全省的目标要求。
(六)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210万人以上。
根据《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实施效果评估》,201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190万人以上,占常住人口比例为42.2%。随着我市体育生活化进程的加快和群众体育健身意识的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将会逐年增加,到2018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可达到200万人以上,占常住人口比例为44.4%;到2020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将将达到210万人以上,占常住人口比例为46.6%,比全省的平均水平高出4.6个百分点。
(七)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占93%以上。
根据2015年广东省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显示,我市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达82.6%(落后于全省8个百分点)。在未来五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体育场地设施,不断提高体育服务水平,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科学健身指导,力争到2020年,城乡居民体质合格率到达93%的目标。达到全省的目标要求。
(八)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75亿
广东省“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广东省GDP达到11万亿元,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2500亿元,体育消费总额占GDP比重为2.27%左右。我市 “十三五”期间提出GDP年均增长9%的目标,到2020年江门市GDP达到3446亿元。我们通过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体育消费市场的现状、加大对体育产业和体育消费的引导,按体育消费总额占GDP比重为2.27%左右的全省平均水平测算,到2020年全市体育消费总规模力争达到75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