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体字〔2009〕56 号
关于命名新周期(2010-2012)
江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通知
各市、区体育局(文体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在上周期江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工作中得到了各市、区体育局(文体局)及相关学校的积极支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开展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意义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为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为竞技体育培养输送优秀后备人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了更好地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工作做大做强,特制定了新周期(2010-2012)《江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新周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评估工作将于今年十二月中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根据新周期(2010-2012)《江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精神,将有意申报的学校材料汇总在十一月底前交至江门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ys882@163.com。
联系人:李雨顺 联系电话:3270839
附:江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
江门市体育局 江门市教育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江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学校课余体育训练水平,为国家发现、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课余训练工作,应服从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体育发展战略的需要。
第三条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任务: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基础上,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发现、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为发展体育事业做贡献。
第二章 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条件
第四条 基础工作扎实
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整体办学水平高,等级评估良好以上。
㈡有计划、有组织开展课外活动,常规制度健全。坚持每天做课间操(早操)和眼保健操,每周落实规定的体育课时数和三节课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体育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㈢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效益评估成绩合格。
㈣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素质评价标准》,按要求完成测试数据上报。
㈤建立学生体育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第五条 工作条件完善
㈠体育教师数量、质量达标,体育科组教研活动活跃,能团结—致,互相配合,共同抓好传统项目教学及训练工作。指定(或聘用)对口项目体育教师担任校运动队教练工作,训练工作能计入体育教师工作量。
㈡能保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训练、竞赛基本经费。运动员生活(营养)、训练有妥善安排。
㈢体育场地、器材能满足传统项目运动队专项训练的需要。
第六条 工作状况良好
㈠学校领导班子切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体育传统项目工作纳入工作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明确分工一名校领导主管体育工作,能深入实际,掌握传统项目活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特别是体育教师政治思想、工作、生活问题。班主任能支持、关心体育传统项目工作。
㈡在广泛开展课外活动的基础上,有一项或两项形成传统的体育项目。
㈢建立校、级、班传统项目运动队,注意年龄梯队衔接,进行常年、科学、业余训练。校队训练每周不小于三次、(天),每次(天)不少于六十分钟。训练工作有计划,有教案,有总结。并建立了考勤、奖罚制度,做到计划、时间、场地、器材、人员(体育教师、运动队员)五固定。
㈣校体育竞赛活动形成制度,每学年举办一至两次以传统项目为主的校运动会,学生参与率超过50%,举办二至三次包括传统项目在内的单项体育比赛。
㈤传统项目运动队有较广的选材面,有利于吸收体育潜质好的学生。并与同项目学校搞好衔接,形成网络,增强交流。
㈥传统项目进课堂,逐步形成该项目校本教材。
第七条 工作效果明显
㈠校运动队员思想品德好,学习努力,各科成绩良好,并在各项体育活动中起骨干作用。
㈡向各级体校、优秀运动队,体育院系及普通高校输送较多的体育优秀后备人才。
㈢传统项目运动技术水平较高,参加省、市以上比赛成绩突出。
㈣学校体育科研有成果。在市级(含市级)以上的刊物发表或在市级(含市级)以上学术会议较多宣读体育工作特别是课余训练方面的经验体会或论文。
㈤传统项目学生参与面广,普及率高,逐步形成本校体育文化。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布局在中学、小学、幼儿园,项目设置重点与奥运、省运项目接轨。
第九条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条件,经市(区)体育局、文体局同意,可向江门市体育局、教育局申报。经江门市体育局、教育局审查符合条件,即可批准命名为“江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江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每三年申报、调整、命名一次,在新学年开始时颁布命名学校名单。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抽查、评估。
第十条 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遵循“选好苗子,从小培养,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训练指导方针,科学选材,切实进行身体素质训练和基本技术训练。
第十一条 每年评选一次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对为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发现、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以及体育教师、学校领导等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依据本办法制订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办法。
第十三条 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经费以学校为主,由当地筹集解决,市根据各校工作实绩,每年分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经费。奖励经费主要与竞赛成绩、输送成绩挂钩。
第十四条 市对市级传统项目学校运动队教练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培训,以提高专业水平。
第十五条 市根据实际情况对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场地、器材建设予以物质技术力量支持。
第十六条 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现、培养出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应及时输送省、市体校和省级专业队。
第十七条 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每学年应向市体育局上报本年度的训练工作总结、计划和市传统项目学校评分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由市体育局、教育局共同负责管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市体育局。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执行。
江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表
申报项目:
申报学校(盖章):
年月日
注:1、此表必须电脑打印,手写无效;
2、表格下载网址:江门市体育信息网;
3、如不够表格填写,可另附表格详细填写。
学校名称 |
传统项目 |
||||||||||||
在校学生人数 |
参加课余训练学生人数 |
||||||||||||
传统项目代表队人数 |
学生出勤率%(均值) |
||||||||||||
每周训练次数 |
每次训练时间 |
||||||||||||
项 目 教 练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年龄 |
专职或兼职 |
是否带传统校队 |
|||||||
学校通讯地址 |
|||||||||||||
学校校长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
学校每年用于体育方面经费情况 |
|
学校场地设施情况 |
|
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的情况(申报前三年内的情况) |
三年内输送情况 |
单位 |
人数 |
具体名单和项目(列表详细填写) |
|||||||
市体校 |
||||||||||
市高、初中特招 |
||||||||||
大学特招 |
||||||||||
2007—2009年本校学生参加市级以上获奖情况 |
||||||||||
学生姓名 |
比赛名称 |
时间 |
项目 |
名次 |
||||||
(列表详细填写每年成绩) |
||||||||||
市(区)体育局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市(区)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市体育局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市教育局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