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文广新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文广新局(文广体育局),局各下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分局):
现将《江门市文广新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1月30日
江门市文广新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市文广新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委会《印发2018年江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消安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消防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文广新系统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检查。按照“行业主管、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原则,切实开展对网吧、娱乐场所、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其员工集体宿舍等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按照“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要求,围绕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隐患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检查。按照《广东省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广公消〔2018〕159号)和《江门市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江公消〔2018〕90号)要求,积极联合消防部门落实各项既定措施和步骤。对照前期单位自查、部门排查发现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三)全面推进社会消防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消防安全部门开展社会消防信用体系建设,将消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性措施纳入信息公开范围。探索消防安全信用结果应用,通过消防安全“黑名单”制度,倒逼社会单位与公民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结合“119”消防宣传月,开展特色鲜明、影响面广、互动性强的消防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文化活动、展览等有利平台,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并在单位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张贴和加载消防宣传内容,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体验等系列宣传活动。立冬、圣诞、元旦、春节、元宵、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微信等向单位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提示信息。督促公众聚集场所强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要求。督促电影院、影剧院、网吧、娱乐场所等在户内(外)显示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五)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在组织和审批文化活动时,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督促主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严格落实活动安保措施,确保重大文化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督促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各公众聚集场所落实专门力量,在重点时段、重点活动期间,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驻勤巡逻。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底前)。各市区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全面启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前)。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各单位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积极联合消防、安监等专业人员开展联合检查,提高检查专业程度。
(二)多管齐下狠抓落实。结合检查发现问题,认真分析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及时的下属单位和经营单位开展重点约谈。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制管理,逐项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跟踪整治,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形成隐患整改闭环。加强对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安全隐患突出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市区文化行政部门于2018年12月5日前将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我局。各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分局)、局各下属单位于每月20日前报送本单位当月工作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