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文广新局(文广体育局),市文化馆:
现将《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文公〔2018〕16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开展2018年度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文艺工作者参与,按照作品参评范围和题材的要求,积极做好文艺作品的选拔把关和推荐报送工作。
二、各市、区可推荐每个艺术门类作品各5件,市文化馆可推荐每个艺术门类作品各3件。上述作品请于2018年11月30日前统一报送到江门市文化馆,逾期不予受理。评选结束后,将择优向省推荐,参加全省评选。
三、各报送单位须将加盖公章的《2018年度江门市群众文艺作品评选作品推荐表》(一式两份)和文字台本(一式八份,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体、A4纸打印,除一份标明作者市别、姓名、单位外,其余七份不得出现作者信息),邮寄至江门市文化馆创作部,所有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1409593069@qq.com。
地 址:江门市港口路102号,江门市文化馆创作部
联系人:任 玲,陈耀荣
电 话:07503377080
传 真:07503377630
附件:2018年度江门市群众文艺作品评选作品推荐表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
2018年度江门市群众文艺作品评选作品推荐表(音乐类)
报送单位:(盖章)填报人: 电话:
序号 |
作品名称 |
艺术形式 |
作词、作曲(姓名、单位) |
辅导者 |
注:辅导者不能与主创人员重复。
2018年度江门市群众文艺作品评选作品推荐表(舞蹈类)
报送单位:(盖章)填报人: 电话:
序号 |
作品名称 |
艺术形式 |
编导、编曲(姓名、单位) |
辅导者 |
注:辅导者不能与主创人员重复。
2018年度江门市群众文艺作品评选作品推荐表(戏剧类)
报送单位:(盖章)填报人: 电话:
序号 |
作品名称 |
艺术形式 |
编剧(姓名、单位) |
辅导者 |
注:辅导者不能与主创人员重复。
2018年度江门市群众文艺作品评选作品推荐表(曲艺类)
报送单位:(盖章)填报人: 电话:
序号 |
作品名称 |
艺术形式 |
作者(姓名、单位) |
辅导者 |
注:辅导者不能与主创人员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