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案
一、案情简介:
2023年4月,恩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接到恩平市公安局移交线索,反映恩平市某歌舞娱乐场所存在允许未成年人进去的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娱乐场所开展调查。通过移交资料、调取现场监控录像,询问场所负责人,现查实该场所在2023年3月存在允许两名未成年人进入场所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恩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典型意义:
歌舞娱乐场所作为一种特殊的综合经营场所,涉及到音乐、酒水等多方面的因素,容易刺激和放纵人们的情绪和欲望,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更是一种诱惑和挑战。若歌舞娱乐场所不履行经营管理职责,不对进入场所的人员进行身份核验,任由未成年人进入,就会给他们带来极大的危害。本案中,该歌舞娱乐场所未认真履行经营管理职责,未进行身份核验,导致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场所,从而引发纠纷事件,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更是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安全是每个公民的责任。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加强对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管和管理,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环境,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