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安排,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了25个省级人民政府(内蒙古、辽宁、上海、安徽、重庆、陕西等6省份因参加2022年国家层面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未纳入督查检查范围)195个重点检查单位968件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经多轮复核,18个省(区、市)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在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等方面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加快对有关文件予以修订或者废止。截至2023年7月,有关整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为充分发挥案例教育引导作用,现将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督查整改案例(27件)予以公布,以便督促地方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意识,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