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批“套路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新会区人民法院先后进行一审宣判,33名被告人获刑,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等罪名,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二个月,并依法适用没收个人财产等财产刑,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下面我们马上回顾一下披荆斩棘的检察官是如何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发展的吧!
一、深挖犯罪线索
2018年10月31日下午,一名群众向新会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崖门检察室反映,其向余某伟借款1万元,借款合同上的借款金额是2万元,实际到手只有7000元。其后,余某伟以来访人未还钱为由,向法院起诉。2018年10月,法院判决来访人归还借款本金2万元、支付违约金4000元及利息。
接访后,崖门检察室干警通过多次约谈来访人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余某伟为关键词搜索类似案件排查可能存在的被害人,发现余某伟可能涉嫌“套路贷”诈骗,新会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和区扫黑办。
二、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
2019年2月,新会公安分局以涉嫌诈骗罪对该案立案侦查,为精准打击“恶”势力犯罪,新会区人民检察院快速成立以检察长为首的“检察长+分管刑事副检察长+1名员额检察官+1名助理”的“套路贷”专案组,提前介入该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办案组根据侦查机关前期收集的证据,将各个碎片化的环节进行有关联地拼凑、组合,逐渐还原嫌疑人“引诱借款—虚增金额—软硬逼债”的作案套路。部分犯罪嫌疑人得知司法机关摸清底细后不得不转变认罪态度,作出有罪供述。
全链条全方位打击
01.追逃追漏
02.审判监督
03.打财断血
04.判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