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恩平市人民法院依托远程审判系统,连线恩平看守所、开平看守所等地,依法对何家谋(绰号“毛瓜”)等57人涉黑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主犯何家谋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5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法官进行宣判
宣判现场
宣判当天,当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旁听。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7年起,何家谋纠集陈志勇、梁圣皖、陈超华等多名组织成员,先后实施了一系列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由一个犯罪团伙发展到犯罪集团进而转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恩平市人民法院依托远程审判系统,连线恩平看守所、开平看守所等地,依法对何家谋等57人涉黑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该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巧取豪夺等非法手段攫取大量经济利益,并以暴力、威胁或者“软暴力”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此宗涉黑犯罪案件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因疫情原因,为防止人员聚集,采用远程连线方式进行线上宣判。宣判当天,当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旁听。
来源:江门日报恩平记者站、恩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