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指出,全国各级法院要立足审判职能积极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严惩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各类犯罪,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当前,这场病毒阻击战正在进行,与此同时造谣传谣、拒绝隔离、天价口罩等一些妨害疫情防控的行为仍偶有发生。这些行为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有法官对此进行了释法,并将在下一步执法办案中依法加大对有关犯罪的惩治力度,请大家务必知晓。
01.打击造谣传谣行为
02.打击传播传染病行为
03.打击哄抬物价等非法经营行为
04.打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滥用职权行为
05.打击虚假宣传行为
06.打击制售伪劣产品、假药、劣药、不符合标准医用器材的行为
07.打击诈骗行为
08.打击妨害公务行为
09.打击聚众“打砸抢”行为
10.打击寻衅滋事行为
11.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12.打击违规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废物、有毒物质行为
13.打击贪污、侵占、挪用防控疫情款物行为
14.打击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