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就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整理归档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招商中心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整理归档服务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25000元。
(三)最高限价:25000元。
(四)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根据需求对江门市招商中心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详见附件1)。
(五)采购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共20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受托方应当建立档案服务管理制度,遵守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受委托的档案服务企业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与从事档案整理、寄存、开发利用、数字化等相关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和专业能力;
3.具有保证档案安全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措施。
(四)符合《广东省档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从事档案评估、整理、鉴定、寄存等中介服务的,应当依法登记注册设立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并报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转包。
三、采购项目服务需遵守落实的规定要求
供应商开展档案服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四、报名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7时30分止。
(二)提交方式: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资料一式三份送至江门市招商中心。
(三)响应资料:
1.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综合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介绍、服务团队、过往从事相关项目等情况);
3.提供服务的方案以及报价;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
5.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6.提供“已报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7.《资格声明函》(就供应商符合“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作出书面声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0-3507943
特此通告。
附件:江门市招商中心关于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整理归档服务项目清单.doc
江门市招商中心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