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项目
项目名称: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购买服务项目(下简称“项目”)。
项目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81号。
项目服务期:12个月(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
项目要求:在项目服务期间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包括足额安排服务人员在约定地点完成工作、处理好服务人员的劳资关系、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指导等。
项目最高限价:服务报价最高限价为940000元(其中人均每月管理费不得高于120元),服务报价为全包价,包括后勤辅助岗位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法定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管理费、税费以及单位需支出部分项目(含残保金、工会费、经济补偿金和备用金)等费用,同时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项目概况
根据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需安排不少于10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中2021年4月至6月安排不少于9人,2021年7月-2022年3月安排不少于10人)。
三、服务提供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提供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信誉;
(二)服务提供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江门市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注册资金200万元或以上,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副本扫描件。
(三)供应商应当同时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具备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购买服务、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服务的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不得转包。
四、服务人员要求不少于10人,工作职责为:1、完成我市《全国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系统》的信息整理、分析、比对、录入等工作;2、对信息采集过程中无证明材料的,组织人员到各单位查询档案、确认身份、录入信息;3、对行动不便的采集对象,组织人员上门服务和到各村(社区)、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为所有采集对象进行身份采集、认证;4、在服务过程中,负责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相关优抚安置政策的解答;5、严把信息数据的审核关,确保采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提高数据质量,每月底将当月采集工作数据台账上报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6、协助完成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双拥创建相关工作;7、为来访咨询的退役军人提供政策资料,做好 和登记来访人的基本信息,及时做好整理退役军人资料和信访工作台账;8、对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属政策范围内的协助其办理,属政策范围外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提供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9、遇到大规模上访情况,迅速稳定来访对象情绪,及时通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记录有关诉求和来访人员的基本信息;10、安排服务人员协助开展退役军人信访综合服务工作,包括:熟悉电脑操作,负责资料传真、打印和复印,档案整理,撰写部分公文材料,制作会务手册等;11、完成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等工作。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询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选,若有多家供应商竞价,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合理性(费用分配)、规模和人力资源服务经验,有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购买服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经验为优先选择标准;若只有一家供应商,则对该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结算方式
本项目结算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商定。
七、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1年4月20日15:00时截止(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81号)。
3. 报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报价表;
(5)报价明细表;
(6)本项目服务总体方案;
(7)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购买服务、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服务的相关证明;
(8)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4.递交文件时要求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报送且密封处加盖公章。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81号
联系人:刘启
联系电话:0750-3233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