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门市资质以上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334.60亿元,同比增长5.8%,增速比一季度(-19.0%)、上半年(-1.6%)、前三季度(2.9%)分别提高24.8、7.4和2.9 个百分点,且好于上年(3.1%)2.7个百分点。其中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有新会、台山、鹤山、恩平、江海。
签订合同额较快增长,2020年,江门市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建筑企业签订合同额同比增长14.1%,比前三季度(5.1%)提高9个百分点;其中本年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29.3%,比前三季度(4.4%)提高24.9个百分点。
房屋施工面积小幅增长,2020年,江门市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建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同比增长6.4%,比前三季度(-12.8%)提高19.2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解释:
资质以上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建筑业企业: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
建筑业总产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建筑业总产值包括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和其他产值三部分内容。
建筑工程:指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
安装工程:指设备安装工程价值,在设备安装产值中,不得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
其他产值:建筑业总产值中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外的产值。包括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总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以及不能明确划分的施工活动所完成的产值。
签订合同额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总价款和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
上年结转合同额 指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
本年新签合同额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同建设单位直接新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不包括与其他建筑业企业新签的分包合同额。
房屋建筑面积 指房屋全部平面面积的总和。它从房屋的外墙线算起,包括可供使用的有效面积和墙柱等结构占用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包括地下室)面积总合计算。旧房加层或改造,只计算增加的建筑面积;旧房拆除重建,计算其全部面积;临时房屋不计算建筑面积。
2.调查范围:江门市辖区内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包括没有工作量的建筑业企业)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
3.统计原则: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按照法人单位注册地原则进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