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统计局,蓬江、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和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5〕12号)(见附件1)的指导意见,现对我市2015年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培训内容。我市今年集中以《统计热点问题解读》和《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指南》为继续教育的基础培训内容,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增设培训内容。
(二)教材征订。各市、区统计局应根据基层和企业统计人员情况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并于7月31日前将2015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数量和《2015年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征订单》(见附件2)报送给江门市统计局。
(三)考试组织。各市、区统计局根据省的统一要求,组织本地统计继续教育学员参加考试,汇总成绩后将《统计继续教育课程考试成绩表》(见附件3)报送给江门市统计局。
(四)签注登记。各市、区统计局收集本地统计继续教育学员的《统计从业资格证》报送给江门市统计局统一签注盖章确认,《统计从业资格证》排列须与成绩登记顺序一致。
江门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