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江门市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了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胜利路121号,电话:0750-3272027,邮编:529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 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部门频道(//www.rajayuj.com/bmpd/jmstjj/index.html)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1)条,含文件类信息(6)条,工作动态等信息(69)条,统计公报(2)条,统计年鉴(1)条,统计月报(239)条。通过“江门统计”新浪微博发布信息(402)条,“江门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00)条,“江门普查”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40)条,通过“江门统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318)条。定期做好统计数据的发布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9件,部分公开8件,无法提供3件,其他类24件。
(三)信息公开管理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编制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科室职责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信息安全保障情况。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及时优化栏目内容,专人运营维护网站,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认真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网络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日常读网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无错敏字、不可用链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有不足和薄弱环节,如 方面形式不够多样化,政策宣传公开渠道较单一。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等制度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对公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领域和数据发布及时、准确、全面做好解读服务,着力丰富 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教育培训,全力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高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
(二)提案议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本年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29件,办结率及满意率均到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