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为160.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2%;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70.08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9.1%,比2019年1-4月增长27.1%,两年平均增长11.9%。
一、能源生产情况
1-4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火力发电量为81.3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0.04亿千瓦时,增长58.6%。其中,受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发电量持续增长的影响,燃煤发电量达到68.5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9.22亿千瓦时,增长74.3%,燃煤发电量持续增加是全市发电量增长的主要因素;燃气发电量为12.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8%。另外,水力、核能、风力和太阳能发电量合计为79.1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2%。
二、能源消耗情况
(一)规上工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能耗持续增长
1-4月,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37.79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50.58万吨标准煤,增长58%,比2019年1-4月增长37.6%,两年平均增长15.8%,拉动全市能耗提高26.1个百分点;制造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31.78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25.28万吨标准煤,增长23.7%,比2019年1-4月增长18%,两年平均增长8.4%,拉动全市能耗提高13个百分点;采矿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0.51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4.8%,比2019年1-4月下降17.9%,两年平均下降19.3%。
(二)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增长较大
1-4月,江门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累计为163.74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60.66万吨标准煤,增长58.9%,比2019年1-4月增长28%,两年平均增长14.5%,占全市规上工业能源消耗的60.6%。其中,导致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增速大幅提高的主要原因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能耗增长6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38.4%,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20%。
三、全社会工业用电量较快增长
1-4月,据供电局数据显示,江门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97.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7%。其中,工业用电量68.59亿千瓦时,增长35.1%;非工业用电量28.79亿千瓦时,增长18.5%。
分产业用电情况来看,第一产业用电量4.57亿千瓦时,增长19.2%;第二产业用电量68.56亿千瓦时,增长34.1%;第三产业用电量13.44亿千瓦时,增长43.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6.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6%;乡村居民生活用电4.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综合能源消费量:报告期内企业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能源加工转换和能源回收利用等重复因素后,按照发热量换算成标准计量单位(吨标准煤)的消费量总和。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社会用电量(供电局提供)。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