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江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为131.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8%;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92.7万吨标准煤,比去年同期减少21.2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9.9%。
一、能源生产情况
1-4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火力发电量为51.0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7%。其中,燃煤发电量为39.34亿千瓦时,下降23.8%;燃气发电量为11.48亿千瓦时,同比大幅增长95.3%。水力、核能、风力和太阳能发电量合计为80.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0.5%。
二、能源消耗情况
(一)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能耗下降较快
1-4月,全市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84.95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5.1%,拉动全市能耗下降7.1个百分点。制造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07.28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1%,拉低全市能耗下降2.7个百分点。采矿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0.47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7.9%,拉低全市能耗下降0.1个百分点。
(二)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有所下降
1-4月,江门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06.68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7.4%,拉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速度10.5个百分点。其中,能耗同比下降的行业有: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下降19.8%;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13.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10.5%。
三、全社会用电持续下降
1-4月,据供电局数据显示,江门市全社会用电量75.0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1%,其中,工业用电量51.27亿千瓦时,下降9%,非工业用电量为23.81亿千瓦时,下降2.7%。从分产业用电情况来看,第一产业用电量3.75亿千瓦时,增长5.1%;第二产业用电量51.59亿千瓦时,下降9.1%;第三产业用电量9.12亿千瓦时,下降13.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长较快,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6.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乡村居民生活用电4.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综合能源消费量:报告期内企业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能源加工转换和能源回收利用等重复因素后,按照发热量换算成标准计量单位(吨标准煤)的消费量总和。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社会用电量(供电局提供)。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