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各县(市、区)个体户入户登记、数据审核、数据采集上报等工作开展情况,扎实有序推进普查登记各项工作,1月16日至18日,江门市经普办派出四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个体户抽样调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督导组深入7个县(市、区)、18个镇(街)、23个村(居),采取座谈交流、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全面调研了解各县(市、区)个体户抽样调查登记进度、方案流程落实、数据采集审核、“两员”补贴落实等情况,对部分行业分布集中的普查小区进行现场培训,指出普查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性建议。
个体户抽样调查是经济普查的重点难点,为高质量完成个体户抽样调查登记各项任务,督导组提出“三重”导向,夯实个体户抽样调查数据质量:一是锚定“政治导向”,加强组织领导“铸魂补钙”。各级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普查登记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本地区普查登记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普查经费保障,加大对一线普查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二是突出“质量导向”,强化数据审核“提质增效”。落实“三级”审核制度,根据市经普办前期提出的数据审核工作指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深入研究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各类指标特点,注重专业间、地区间及与四经普的数据横向纵向对比,确保个体户抽样调查数据质量。三是坚持“规范导向”,增强依法普查“强筋健骨”。各县(市、区)经普办要以质量优先,认真落实“两防”(防注水,防少漏)工作要求,坚决防范惩治普查造假、弄虚作假,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普查登记工作流程,落实入户前规划路线、熟悉指标填报规范、收集必要佐证资料、普查对象签字确认等要求,依法规范开展个体户抽样调查入户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