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俊伟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决议》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一百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持续探索、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已成为我们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光辉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统计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江门统计事业守正创新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江门市统计局认真抓好学习贯彻。今年以来,通过党组会、干部大会、全市统计局长座谈会等,组织重温学习,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严格对标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要求,推进全年各项统计工作。开展对各县(市、区)政府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有效促进各县(市、区)政府加大统计工作投入,强化统计工作管理,落实属地统计责任。下一步,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出台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推动建立上下协调联动、左右贯通协同的统计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市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的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相关指标的最新情况,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二、坚持法治思维,大力加强统计制度建设
统计制度建设是做好各项统计工作的重要基础性保障。江门市统计局高度重视统计制度建设,今年以来,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启动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修订前期工作,将上级关于统计工作的最新要求融入其中,加强我市统计工作顶层设计。提请市政府印发《江门市“四上”企业入库退库工作管理办法》,建立起“全市统一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信息资源共享”的入库工作机制,我市企业入库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四上”企业总数首次突破5千家。当前,企业年度入库工作正处于关键期,要发挥好我市“四上”企业入库退库工作机制的作用,形成全市入库工作合力,全力以赴做好“四上”企业入库工作,充分挖掘我市经济新动能。要加强入库宣传指导,向企业阐明入库报数的法定义务,落实我市入库奖励措施和企业扶持政策,争取企业支持配合。要抓好新修订的《江门市联网直报单位统计专员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加强对全市7千多名统计专员的管理。要积极探索制订村(社区)统计人员管理办法,强化村(社区)统计工作管理。
三、压实各方责任,提升防惩“两假”能力和水平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仅违反统计法,干扰误导科学决策,而且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必须坚决采取措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今年以来,江门市统计局牵头做好我市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为,检查一批企业和多个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基培训,各级参训人员达4千多人,取得良好成效;全市联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361家,检查企业数量创历史新高;印发《江门市统计局约谈镇(街)实施办法(试行)》,对统计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镇(街)进行约谈,通过上提一级的方式有效加强镇(街)统计工作管理。接下来,要抓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后续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督促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我市大统计工作格局机制优势,深化与经济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信息共享、数据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工作责任体系,提升我市部门统计协同工作整体效能。要抓好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推动各地健全完善基层统计机构,配齐配强基层统计力量。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少报漏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四、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是统计职能作用得以发挥的根基。今年以来,江门市统计局紧紧围绕数据质量这一核心,重点开发建设“智慧统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其中,一期建成的数据监测与核查子系统,实现核查下发、数据核实、差错修正、情况回复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今年以来共下发核查801条,核实修正数据699条,有效地促进数据质量提升。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智慧统计”二期建设,实现数据质量管理“四个智能化”。包括:跨部门数据比对分析智能化,实现匹配对接跨部门数据,自动进行数据比对;数据快速提取智能化,实现快速生成汇总数据,提升数据处理工作效能;数据质量监测核查智能化,实现源头数据自动逻辑检控、异常数据实时反馈、差错数据修正跟踪督办;“四上”企业挖掘智能化,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从互联网自动获取准“四上”企业信息,推动达规企业及时入统。此外,针对企业统计方面,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实现数据可追溯、易核查。推进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和申报指导,提升企业依法统计自觉性。
五、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
依法统计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发力,需要企业支持配合,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今年以来,江门市统计局大力抓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局班子成员共到市委党校主体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授课6场次,到各市(区)、各部门授课11场次。制作《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以一封信的形式发放给全市7千多家统计调查单位。编印并派发《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汇编》《统计法律法规及案件选编》等资料共1万多份。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集中宣传期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与实务有奖竞答”活动,重点发动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专员参与活动。活动注册人数6642人,参与答题达到15079人次,取得较好宣传效果。下一步,要抓好“关键少数”,对市直经济工作部门领导和骨干进行全面培训,帮助部门领导干部提升依法统计工作水平。要精准普法,重点组织各县(市、区)对镇(街)统计工作人员和全市7千多名企业统计专员开展全覆盖的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技能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制作网络课程、小视频等,推进统计培训常态化、便利化。
统计数据是党政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市委十三届十六次全会作出全面实施“六大工程”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引领统计工作,紧紧围绕数据质量这一核心,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我市全面实施“六大工程”提供精准、及时、优质的统计服务,为我市奋力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贡献统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