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统计局召开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会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统计局督察广东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贯彻落实江门市委、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基础,提高统计干部职工依法统计意识,提升依法治统能力,5月25日上午,江门市统计局召开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会,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俊伟主持会议,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此次学习。
会议重温学习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深入剖析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要求,系统梳理处分处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各类情节和相关依据,全面解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有关要求。会议强调,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的背景下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是新形势下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遵循。
会议指出,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学法懂法用法意识,不但要积极参加集中研讨学,还要加强个人自觉学,着力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主观能动性。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提升业务水平,落实落细“两防”各项工作。二是要学深悟透做实,以《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为指导,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确保我市顺利完成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三要履职担当尽责,要严守底线、落实责任,自觉把统计督察整改作为改进我市统计工作水平和质量的重要契机,从体制机制、能力水平上推动统计工作全面提升。
学习会结束后,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还通过线下答题形式,进一步巩固会上所学统计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