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0万元,完成预算5.90万元的62.7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0万元,完成预算 5.5万元的65.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0.4万元的2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11万元,下降36.3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维持2015年水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万元,下降3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52.3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5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去年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万元,占97.30%;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2.7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 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年审、年票和其他日常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业务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我中心共发生国内接待1次,接待人数共19人,主要包括同级业务单位开展业务交流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