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是负责市本级土地储备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按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储备计划,组织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对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存量土地资产、市政府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征收的存量土地进行储备;
(三)负责在土地二级市场收购土地并进行储备;
(四)负责对纳入市政府储备计划内的土地进行征收的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储备土地的管理和临时经营;
(七)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运作和管理;
(八)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储备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期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交办的耕地开发整理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只有本单位1个,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度总收入14,533.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618.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483.97 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6,300.17万元,增长101.8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支出较上年增加5,753.75万元(本年为:11,282.60万元,上年为:5,528.85万元)增长104.07%。
2.其他收入135.02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82.88万元,增长158.96%。主要原因:财政专户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82.88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度总支出14,533.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401.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1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与计划生育事务,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0.71万元,增长93.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医保基数的调高。
2.城乡社区支出12,682.39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等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8,139.41万元,增长179.16%,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补偿费支出增加7,996.49万元(本年支出12,403.97万元,上年支出4,407.48万元),增长181.43%。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73.93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支出、行政运行、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等。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00.08万元,增长42.22%,主要原因:土地资源储备支出增加100万元、人员增加导致人员支出及公用办公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84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9.45万元,增长70.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职工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2015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度收入合计12,618.99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12,483.9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 98.93%。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18%。包括:医疗保障支出18.80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36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1,641.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3.25%。包括:征地拆迁补偿支出11,282.6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58.74万元,公有房屋200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97.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6.39%。包括:行政运行230.80万元,土地资源储备支出400.00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66.8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2.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18%。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19.53万元,购房补贴支出3.32万元。
(二)其他收入135.0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7%。
全部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的行政运行135.02万元。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度支出合计13,401.33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250.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87%。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1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及计划生育奖励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5.45万元,主要用于本中心人员支出、公用办公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2.8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支出。
(二)项目支出13,150.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3%
。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2,682.39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及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68.48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14万元、土地资源储备支出400.00万元、事业运行0.36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64.98万元。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12,48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42.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06.85万元,增长257.37%;主要原因是:新增土地资源储备支出400.00万元、人员增加导致人员支出、公用办公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41.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276.34万元,增长3089.41%;主要原因是2015年部门预算不包含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支出收入,而2015年部门决算包含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支出11,282.60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39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2.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76.94万元,增长202.27%;主要原因:新增土地资源储备支:400.00万元及人员增加,导致人员支出、公用办公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82.39万元,比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317.39万元,增长3374.63%;主要原因是2015年部门预算不包含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支出,而2015年部门决算包含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支出12,403.97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1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及计划生育奖励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2,682.39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及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67.72万元,主要用于本中心土地资源储备支出、人员支出、公用办公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2.8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支出。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12.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2%。与2014年相比,增加221.25万元,增长45.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16万元,占3.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67.72万元,占93.68%;住房保障支出22.84万元,占3.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2.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1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0.71万元,增长93.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医保基数的调高;完成年初预算的180.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缴费增加。
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67.72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01.09万元,增长43.09%,主要原因是:土地资源储备支出增加及人员增加,导致人员支出、公用办公支出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320.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土地资源储备支出400万元;二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支出、公用办公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2.84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9.45万元,增长70.58%。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7.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工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5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94.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79.4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05万元、津贴补贴138.04万元、奖金3.9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1.33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7.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9%。主要包括办公费2.85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电费 0.84万元、邮电费1.15万元、差旅费0.07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会议费0.23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工会经费6.10万元、福利费6.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 19.53万元、购房补贴3.32 万元。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完成预算6.00万元的96.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完成预算 5.6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0.4万元的52.5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0.19万元,下降3.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维持2014年水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9万元,下降47.5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4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去年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0万元,占96.39%;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占3.6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 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6万元,2015年我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年审、年票和其他日常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业务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我中心共发生国内接待2次,接待人数共19人,主要包括同级业务单位开展业务交流活动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7.05万元,增长34.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为一般公务用车(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6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土地资源储备支出”一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