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2015年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5年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预算表(基本支出)
三、2015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预算表(项目支出)
四、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五、2015年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六、2015年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
七、2015年基本支出表—社会保障缴费表
八、2015年基本支出预算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一部分2015年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是在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基础上组建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按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储备计划,组织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对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存量土地资产、市政府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征收的存量土地进行储备;负责在土地二级市场收购土地并进行储备;负责对纳入市政府储备计划内的土地进行征收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储备土地的管理和临时经营;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运作和管理;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储备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期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耕地开发整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下设五科室,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土地市场科、土地资产管理科、土地整理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25人,实有12人,编外人员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土地收储工作,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力争2015年完成收储土地1300亩。
(2)筹集收储土地所需资金。
(3)对已收储但未供应的储备地进行临时出租经营和管理,使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和合理利用,同时亦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4)对拟出租的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储备土地出租收益,同时杜绝储备土地安全隐患,改善储备土地被乱占、乱用情况。
(5)完善土地储备信息库,实现资源共享,加强政府对储备土地的控制、管理,使储备土地的管理更加科学化。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629.9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35.79万元,占37.43%;基金预算365万元,占57.95%;上年结转结余29.11万元,占4.62%。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本部门汇总支出预算629.90万元,其中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235.79万元,占37.43%;基金预算365万元,占57.95%;上年结转结余29.11万元,占4.62%。
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人员支出预算111.82万元,占支出预算17.75%;日常公用支出预算27.86万元,占支出预算4.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11万元,占支出预算2.88%;专项支出预算472.11万元,占支出预算74.95%。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629.9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57.79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472.1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
1、经费拨款(补助)支出78万元
(1)办公设备购置费30万元;
(2)专项业务费18万元;
(3)储备土地出租日常管理费30万元。
2、基金预算365万元
(1)前期土地开发费用(土地储备)165万元;
(2)办公场所改造费用200万元。
3、上年结转结余前期土地开发费用(土地储备)29.11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万元。
(一)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主要包括接待往来单位等。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